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1037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姜文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郑州、洛阳打造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变革和技术创新,作为推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高效有序的推动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每年开展自评估和绩效考核,强化河南省级试点区和全市示范区的引领带动作用。
2021年5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组织开展第一批全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郑州市积极组织进行申报,虽然在省级竞争性评审中未能顺利入选,但编制的实施方案也为我市进一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新方向。2022年5月,三部门开展第二批全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工作,由于郑州市经历过2021年“7·20”特大暴雨灾害,其功能和作用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正在梳理整改,因此未参与2022年的申报工作。2023年年初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申报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主动向省住建了解有关情况,专赴开封等示范城市调研学习有益申报经验。直至4月26日,三部门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工作,其中明确指出“十四五”以来城市建设领域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城市不得申报。鉴于“7·20”特大暴雨灾害事件,郑州市不具备申报本轮示范城市的资格。
近年来,郑州市虽然没有成功入选示范城市,但“7·20”对我市海绵城市的建设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启示,我市痛定思痛,吸取深刻教训,积极学习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科学认识海绵城市的内涵,相继印发了《郑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郑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导则》等文件,制定了《郑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有效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同时加强关键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督导,提升系统性和规范性,共同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今后,一旦我市具备申报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有关条件,我们将竭尽全力开展申报工作,争取早日实现我市成为全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奋斗目标,引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