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23-00050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政协提案
  • 2023-08-01
  • 2023-08-01
关于将郑州打造为国家创新高地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35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尚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郑州打造为国家创新高地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郑州市坚持创新在全市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求,加强顶层设计,以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为目标,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四个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了《郑州市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行动计划方案》,研究制定了《关于率先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通过打好政策组合拳、激发创新新动能,支撑国家创新高地建设。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市科技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努力将郑州建设成为国家创新高地。

一、优化创新功能布局

按照“全域统筹、重点突出、协同联动、科产城融合”的布局理念,建立以自创区为引领,以中原科技城为带动,沿黄河生态走廊,串联智能传感谷、金水科教园区、智慧岛、鲲鹏小镇等关键创新节点,聚焦创新研发、产业孵化、教育科研、科技服务等功能,打造沿黄科创带。以沿黄科创带作为“十四五”时期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布局和新兴产业培育的主要承载区,优先布局符合郑州市创新发展需求的重大产业项目、国家级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大科学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等在郑落地。依托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和32个核心板块、省级开发区等平台,优化区县(市)创新创业与新业态布局,加强区域板块创新联动,打造若干创新功能区和产业转型区。

二、完善创新合作共享机制

(一)构建开放创新合作机制

鼓励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实验室等一流创新平台,面向都市圈范围内的企业提供服务、开展技术合作,探索建设异地分中心、分基地。励郑州高新区、经开区等开发区,通过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合作模式,推动优质技术成果、创业企业在周边城市落地。持续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地区开展创新合作,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引导支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进一步拓展与“一带一路”地区的国际科技合作。

(二)共建共享各类创新平台

围绕优势和重点产业技术领域,支持驻郑高校院所与相关企业共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大力提升产业共性技术创新能力,为企业提供试验研究、产品研制、工艺验证、小试生产、技术咨询等服务。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探索实施科技创新券,推动区域内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面向科技型企业提供服务。

(三)配合推进开发区(科技园区)改革

按照省、市关于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的要求,配合推进国家、省高新区,科技园区进行改革,鼓励各开发区对各类产业园推进管理体制、建设运营机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发展活力。四是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按照科技部门改革方向,统筹优化研发载体、资本、技术、人才、基础设施、数据等相关创新资源配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创新要素市场化改革,畅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和产业化通道,拓展科技领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完善政策措施

(一)培育创新联合体进行技术攻关

加快培育建设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聚焦重点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生物育种、新能源汽车、绿色低碳等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共同组织实施联合攻关项目,支持创新体承担国家、省级、市级各级重大研发项目,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加强精准有效政策支持

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引导鼓励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科研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等创办科技企业,壮大科技中小企业队伍。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倍增计划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争创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强精准有效政策支持,统筹研发投入、金融服务、人才引进、场景开放等政策,有序开展研发数字化、产学研合作等专业培训,扶持优质企业成长为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等。支持龙头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放研发平台、中试平台、双创服务平台等创新创业资源,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加强与您的沟通联系,期待您持续关注科技工作,继续建言献策。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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