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23-00064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政协提案
  • 2023-08-07
  • 2023-08-07
关于全面落实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从业禁止制度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04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田丽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从业禁止制度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推进教育“双减”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关注推动的重大改革。市科技局始终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战略高度,优化机构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科技类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检查,引导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一、关于“明细职权范围,落实监管责任”建议
二、关于“把好前移审查,落实动态监管”建议
三、关于“加强法制宣传,落实治理效果”建议

按照分类管理有关要求,202212月,市科技局会同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印发《郑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准入流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和业务培训会,全力推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准入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16家机构通过重新审核准入,并纳入日常监管。对未取得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市“双减”办已明确由登记部门督促限期到属地区县(市)科技部门办理审核登记和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且仍在进行培训的,由各区县(市)校外培训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0237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把好从业人员入口关。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对培训机构拟聘用人员实行准入查询,范围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聘用,并由校外培训机构告知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对入职后的人员,定期开展全员集中查询,确保所有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人员应查尽查,守好校外培训安全底线。

市科技局切实践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科技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载体,开展法律知识“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风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形式方法,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者、实际控制人、普法教育,督促培训机构履行准入查询的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监管,履职尽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最后,感谢您从专业领域对全市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加强同您的沟通联系,期待您持续关注此项工作,继续建言献策。

2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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