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3-00158
  • 郑州市教育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3-08-15
  • 2023-08-15
关于“提升乡村教育水平优化基层师资力量”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20230180号提案的答复

刘胜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乡村教育水平优化基层师资力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义务教育生均教育经费

2020年春季开始,依据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年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提升至年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郑州市继续落实按取暖费年生均30元标准和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在此基础上,中牟县免费提供作业本,补助标准年生均小学20元、初中30元。

二、乡村教师工资待遇

郑州市高度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57号)关于“全面落实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并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要求,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政办〔2016〕61号),明确规定实行以下政策。一对乡村在编在岗教师,经年度考核合格的,按村委会所在地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700元、500元生活补助;二到乡村学校交流支教1年及以上的城区教师 ,在支教期间按村委会所在地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900元或700元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县按 1: 1比例承担。2023年,郑州市教育局编制申请郑州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专项资金8000万元,市财政已批复通过。下一步,我们将根据项目预算进度,及时下达分解各区县(市)专项资金。

2016年前,中牟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200—55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从2016年9月开始,根据《中牟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精神,在不冲抵原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前提下,对乡村教师另行补助生活费,县城周边的6个乡镇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偏远乡镇按照每人每月700元的标准发放。截至目前,中牟县乡村教师享受的补助每人每月为700—1250元。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根据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2022年上半年的乡村教师补贴已发放完毕。2022年下半年的乡村教师补贴正在统计中。

郑州市教育局每年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作为专项列入部门预算。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政府财力,争取更多教育经费,更多向农村学校倾斜,稳步提升农村学校向更好的优质教育方向发展。

三、增加教师编制

近年来,郑州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市教育局整体布局谋划进行中小学优质均衡建设、高中学校多样化和特色化建设、中职学校专业化建设,开展了各类实验室建设、小班化走班化教学、丰富校外课程体系,这样需要大量编制教师。近年来,市人社局在扩大学校教师编制,对教育系统在相关政策上予以积极支持。面对教师编制不足的现状,市委编办积极协调省委编办,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分步推进”的原则,以及“省级统筹、市域调剂、县管校聘、三年一调”的总体思路,按照高中教职工与在校生比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的师生比例核定编制。2021年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为91344名(不含幼儿园)比原定编制增加了22792名。这是中小学近20年来增幅最大的一次核编,为适应增长的中小学适龄人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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