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战略,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根据《河南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基〔2022〕139号),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推动依法保障幼儿教师权益落实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实施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问题。适时将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列入市县财政预算,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职称评定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政策,关注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二、争取各级编制部门对幼儿园的支持
按照《河南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适时对全市公办幼儿园统一进行编制核定,确保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事业编制满足幼儿教育。争取财政部门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幼儿园保育员、厨师等人员不足问题。
下一步,我们继续加大向省、市编制部门的沟通力度,配合推动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尽快落地。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