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3-0011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政协提案
  • 2023-05-29
  • 2023-06-16
关于建设中国(郑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483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常佰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中国(郑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对绿色低碳转型工作的深切关心和悉心指导!您在提案中提到了建设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诸多优势,并提出了站位高远和思路新颖的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针对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学习。现结合工作职责向您答复如下:

一、我市碳交易工作开展情况

碳排放权交易是实现碳达峰的重要市场化手段,我局充分利用这一市场机制将碳减排责任落实到企业,增强了企业“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低碳发展意识,推动了全市高排放企业实现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的绿色低碳化。结合我市实际,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确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接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确定全市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重点排放单位企业28家,主要涉及发电、建材、钢铁、有色、航空五大行业,其中发电行业企业8家,其它行业企业20家。

(二)做好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指导督促全市28家碳排放重点排放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规范数据填报,确保台账记录完整,数据资料真实可靠、来源可溯。针对首批纳入碳市场交易的8家电力企业,指导企业做好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开户、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核定和清缴等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全市重点行业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切实维护碳市场平稳运行。

(三)组织碳排放数据现场核查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案、报告与核查指南,积极配合省厅组织开展全市33家重点排放单位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工作,做好碳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加强碳排放数据审核,有力保障了我市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开展碳排放权配额清缴履约2021年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我市共8家电力企业参与履约,除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履约外,其它7家发电企业均圆满完成2019-2020年碳排放权配额的第一个履约周期履约任务。针对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未按时履约的问题,我局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厅的工作要求,深入企业积极指导帮扶,督促企业克服困难按时完成履约,并按有关规定对该企业依法查处。

(五)开展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组织“两个关键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省厅及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建设培训,了解学习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碳交易机制原理与实践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类主体参与能力和管理水平,助力全市碳排放权交易顺利开展。

二、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历程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试点地区在立法、MRV、配额分配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2016年12月16日,四川省自发启动国内第八个碳交易市场。2016年12月22日,福建省自发启动国内第九个碳交易市场。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市场。

三、各类碳交易市场运行情况

(一)全国碳交易市场运行情况

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工作范围主要是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8大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耗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发电行业成为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纳入重点排放单位超过2000家,覆盖全国碳排放量的4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2022年内碳配额累计成交量5085.88万吨,其中大宗协议交易占比87.84%,挂牌协议交易占比12.16%。累计成交额28.12 亿元,挂牌协议交易成交均价为58.08元/吨,相比于2021年的46.60元/吨提升了24.64%。

(二)试点城市碳市场运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内七个试点碳市场累计完成线上配额交易总量约3472 .72万吨,达成交易额约20.20 亿元1展示了各个试点碳市场自开市以来累计线上配额成交情况)。从线上成交总量和成交总额来看,广东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量和交易额最高,湖北碳市场次之。重庆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量和交易额最低,北京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量仅高于重庆碳市场,但其成交总额远高于重庆碳市场,这主要是由于北京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价格较高。从成交均价来看,北京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最高,天津碳市场排放权交易价格最低。另外,各试点碳市场成交均价较2021年均有提升,深圳碳市场提升幅度最大(179.07%),天津碳市场提升幅度最小(16.51%)。同时,除北京、深圳和重庆碳市场暂未公布数据外,其余试点碳市场2021年度均达到了99%以上的履约率,其中上海、天津、湖北碳市场最近五年履约率均达到100%。总体而言,我国试点碳市场履约情况良好。

(三)非试点地区碳市场运行情况。四川碳市场于2016年12月16日正式开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累计成交量达3614.54万吨,其中2022 年 CCER 成交量为208.12万吨,2022年1-3月、5-8月交易量波动较大,其余月份交易量处于较低水平。福建碳市场于2016年12月22日开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碳配额线上累计成交量达 1991.19万吨,其中763.38万吨成交量在2022年内完成;福建碳市场碳配额成交均价为23.48元/吨,累计成交额为1.90亿元,自2022年3月份开始日成交均价呈现明显的上涨趋势,交易全年均较为活跃。

四、碳交易中心试点建设有关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所谓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重大制度创新,同时也是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要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2021年3月30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二条地方交易市场提出:本条例施行后,不再建设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存在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当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具体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2021年8月,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拟于当年9月启动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后因生态环境部明确不再支持建设地方碳市场,截至目前沈阳碳排放权市场仍未开市。综合以上内容,我市不具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的时机和条件,所以我市暂不能建设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努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即将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稳步推进全市28家碳排放重点企业名单更新、系统开户、配额分配、数据核查、清缴履约、宣传培训等碳排放权交易各项基础工作;指导各区县(市)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状况,积极组织开发一批林业碳汇、新能源、工业节能降碳等类型自愿减排项目,积极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组织力量开展全市重点行业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切实维护全国碳市场平稳运行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我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再上新水平,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2023年5月29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450007

人:                 联系电话:67189107 

   报:市政府、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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