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交提字〔2023〕4号 签 发 人:杨振茂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20230328号提案的答复
王长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要求,建设更高水平公交都市,以“一体化”的理念和思路推动郑州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郑州市“十四五”公共交通一体化专项规划》(郑交发〔2023〕63号)中明确指出要“构建区域统筹的公共交通系统,积极推进‘全域公交’统筹发展。构建由市县一级、县镇二级、镇村三级组成的城乡公交服务网络,与城市地面公交服务网络共同构成资源共享、衔接有效、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服务协同的‘全域公交’一张网、一体化发展格局。优化市县一级公交走廊。在尊重既有出行习惯的基础上,结合轨道网络和都市区干线公交的规划建设,以公共交通枢纽为锚点,以城市干线道路、市域快速通道为廊道,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外延和县际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优化中心城区至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登封市的城乡公交走廊,强化与轨道交通的衔接”。
一、近期开展工作
郑政办〔2023〕1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明确了近期关于郑州主城区、郑州航空港区、中牟县公交“一张网”融合发展要开展的工作,包括对车辆的回购、明确经营主体和任务分工等。
(一)车辆回购主体及时间要求
2023年3月底前,完成郑州航空港区至主城区的12台私营车辆回购,由新郑市政府负责具体回购工作,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支付回购经费;完成中牟县至主城区的65台私营车辆回购,由中牟县政府负责具体回购、支付回购经费等相关工作。4月底前,完成中牟县域内城乡公交线路58台私营车辆及中牟县至郑州航空港区22台私营车辆回购工作,由中牟县政府负责具体回购、支付回购经费等相关工作。同时郑州航空港区、中牟县、新郑市落实好属地责任,做好信访稳定及应急安全工作。
(二)明确经营主体
市交通局为主城区、郑州航空港区、中牟县公交“一张网”经营主体,实现公车公营。
(三)工作任务分工
市交通局负责细化实施方案,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科学确定票制票价;市财政局负责研究跨区域线路运营补贴方案;郑州公交集团负责研究制定线网布局方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尽快开通郑州至周边区域(中牟)公交线路
郑州与中牟两地公交两地积极配合,在政府主导下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收购、补贴政策的最新情况。中牟区域尽快调整和落地收购计划,郑州公交结合车辆收购进度、道路通行条件、市民出行需求尽快开通712路、715路、716路。
(二)配合财政部门出台补贴政策
两地公交继续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强化与财政部门的合作,尽快出台补贴政策来支持收购城乡公交线路。一是配合制定详细的收购计划,包括收购的线路数量、时间表、预算等信息,以便财政部门更好地了解客运企业的需求。二是配合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尤其是有关城乡公交线路的数据,以便财政部门更好地了解这些线路的运营情况和需求和制定补贴政策。三是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积极参与补贴政策的制定过程,确保公交服务的公益性与市民出行需求能够得到更好的结合和体现。
再次感谢您对公共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公交,多提宝贵意见及建议。
2023年8月21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张宝太 联系电话:67170576
抄 报: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