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3-00081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3-08-30
  • 2023-08-30
关于加快托育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22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韩文杰委员: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20230227号“关于加快托育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全社会对婴幼儿托育的需求逐步攀升,郑州市也把提升普惠托育服务能力作为完善生育配套措施、优化生育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去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以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的工作目标,并明确了财税、人才、房屋、土地、金融保险等各方面的支持政策。同时,先后细化制定了《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工作管理的通知》、《托育服务发展财政支持办法(暂行)》、《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托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其中,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从业人员补贴。对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对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社区家庭服务业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托育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社区托育的,按照规定免征契税,整体上,我市的托育服务发展支持政策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二是纳入发展规划。将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列入郑州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确定了“以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的工作任务,“十四五”期间要实现“五年三跨越”,即“每千人口托位数”分年度要达到“2、4、6”个托位建设目标。三是推进任务落实。将17家托育指导中心、100家街道普惠托育中心(托位不少于50个);50家乡镇普惠托育中心(托位不少于30个)的建设任务列入2022年度政府民生实事,探索乡镇(街道)、社区无偿提供托育用房(财政状况好的,可提供装修,实现第三方托育机构拎包入住),着力实现普惠托育发展新突破。四是人才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市属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加快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利用专业机构、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开放大学系统等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育婴员、保育员等纳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五是推进示范化创建。全力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印发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各单位的职责,由市政府办公厅对各职责单位履职情况实施周通报、周督导,并与各单位年度考核挂钩。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同时,按照“备案通过”、“制度健全”、“社会口碑好”等的评选标准开展示范机构创建,经过机构自查和实地复查,评选出13家市级示范托育机构,为全市托育机构建设和管理服务树立了标杆。

您提到了“智慧托育”,我们去年已在积极推进全市人口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并推动系统纳入城市大脑建设三期项目,该系统的前期设计已通盘考虑了托育服务的信息化功能。另外您提出的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议很好,我们也非常认同,但鉴于市级工作权限,我们也已多次向上级建言献策,争取早日纳入公共服务项目,以推进托育行业更好的发展。

虽然当前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上讲,托育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各项政策规范还不尽完善,行业发展的成熟路径还在探索,下一步,我们会结合工作实际,持续细化、完善我市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生育支持政策并继续提出好的建议,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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