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3-00085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3-08-30
  • 2023-08-30
关于出台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具体实施细则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276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刘海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第20230276号“关于出台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具体实施细则的提案”收悉,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

2016年,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郑州市医改办等八局委联合印发《郑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试行)》(郑医改办〔2016〕7号)。明确在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协助转诊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健康管理服务。一是健康评估及规划。每签约周期内对签约家庭进行1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健康规划。二是普及健康知识,定期将健教资料发放到签约的居民,每年不少于2份;建立孕产妇、儿童等不同重点人群的微信群,定期发送健康知识,及时解答居民健康问题,方便快捷地服务重点人群;三是重点人群上门服务,对老年人和慢性病人提供主动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每年不少于4次,对空巢、行动不便和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换药、代配药、用药指导、家庭药箱整理、家庭康复指导等服务;四是定期组织集中会(巡)诊,定期组织市、县医疗卫生专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镇)开展集中会(巡)诊,每半年不少于1次;五是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下同)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各县(市、区)应根据工作实际和服务需求,将符合条件、自愿参与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签约服务实施范围,与其他签约服务团队实行统一考核管理,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签约服务费。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状

(一)签约服务稳步推进。2023年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开展智能签约,逐年提升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5.19世界家庭医生日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例,提高居民政策知晓率,增强居民对家庭医生的信任感。二是强化日常督导。不定期深入基层督导,随机抽查签约服务协议、服务手册、健康档案,核实真实性,确保真签约、签真约,做到签约和履约量质并重。三是落实签约服务激励政策。继续督促落实预留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慢病长处方政策,落实家庭医生职称晋升和薪酬待遇倾斜政策,增强家庭医生获得感、荣誉感、成就感。

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成立签约服务团队2747个,签约居民831万人,签约率64.36%;重点人群签约率81.1%;脱贫人口签约率98.5%。

(二)签约服务经费组成。建立完善签约服务费多渠道保障机制,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财政补助经费、签约居民付费等组成,根据签约服务情况按年收取和支付。当前,我市签约服务经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组成。

(三)开展签约服务的基层卫生机构。按照《郑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试行)》(郑医改办〔2016〕7号)“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下同)提供签约服务”要求,在家庭生签约服务工作启动的当年,我市31家社会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参与并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下一步,将继续以高血压、糖尿病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为重点,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走深走实,推广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履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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