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3-00090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3-08-30
  • 2023-08-30
关于推进我市医疗行业数字化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365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汪德峰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医疗行业数字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于加速推进郑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助力数字经济发展,您提出的建议科学前瞻、技术新颖,贴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全部采纳落实。

一、关于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我市借助城市大脑三期建设,实现了居民累计21亿多条数据的汇总,涉及422万余人的健康信息,在现有数据的基础上,我委通过加强与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的横向对接共享,我委牵头或主办的医疗卫生领域个人事项“一件事”已有19项在“郑好办”APP上线,同时医师、护士、医疗机构信息与“郑好办”APP、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的对接,避免了负责审批的工作人员重复录入信息。同步再郑好办APP开通的“新生儿”一件事功能深受群众欢迎,通过与公安、社保、医保部门的数据互通共享,实现了户籍办理、参保登记、社保卡办理三项同时集成办理,极大方便群众。同时依托数字化居民健康平台,在“郑好办”APP上线“电子健康卡、家庭医生、医疗地图、疫苗接种、出生证明、健康档案”等多种特色健康便民服务,实现了公共卫生、医疗资源、出生证明等群众关切事项“一图呈现、一键可查”。

二、关于信息规范管理和使用。按照《网络安全法》《密码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系列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委落实好相关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培训,至少安排1次检查,至少开展2次应急演练,进行1次考核,同时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和密码应用测评工作,保证数据的完整、可追踪以及不外泄。能公开的数据及时予以公开,对于不能公开的数据,制定包括使用范围、使用权限、使用者身份认证等在内的严格管理制度,并在特殊重要时期,加强力量,确保网络安全。

三、关于医院信息化建设。硬件方面,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规则》的规定,要求各医疗机构自筹资金信息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采购,并且要求上级行政部门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我委负责医院信息化项目软硬件的审核,制定了《委直属单位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统筹计划委直属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内容、进度和效果,履行好采购环节的行政部门监管职责。服务方面,市县两级医院积极打造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智慧医院,21家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评级达标率95.2%,14家二级医院达标率71.4%。中心医院、人民医院、儿童医院为代表的市级医院,巩义市总医院、登封市人民医院为代表的县级医院,金水总医院为代表的区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比较完善,智慧医院初具规模。

四、关于健全机构、人员等基础保障措施以及宣传工作。为实现专事专办,使得日常行政工作和具体技术工作的分离,郑州市卫健委下设郑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承担市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落实及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工作保障。郑州市卫健委官网以及公众号也有专人负责定期编发机关、县区与行业的新闻及通告,普及卫生健康信息化应用知识,引导群众使用卫生健康信息相关软件,从而提高群众应用卫生健康信息化成果的依从性和使用率。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提出宝贵建议,共同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