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3-00110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3-08-30
  • 2023-08-30
关于把家庭养育补贴纳入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政策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653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张桂勤委员: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20230653号“关于把家庭养育补贴纳入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政策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郑州市始终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作为构建生育支持体系的突破点和着力点,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大力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并制定了财政、用房、土地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财政支持政策明确对依托社区开办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普惠性托育机构,且没有享受上级建设补贴,经质量评估达到合格标准且正常运营满一年的,按照每个规划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且财政补贴不超过建设总投资的60%;公办机构利用自有场地和资金开办普惠托育机构的,对没有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的,经质量评估达到合格标准的,按建设总投资的60%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不符合郑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领取标准的,且毕业3年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并在已备案的托育机构就业的毕业生,按实际从业月数(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发放从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最长发放36个月。深入医育结合,打造科学育儿“三级联动”体系。依托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成立托育指导中心,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成立“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心”,加大对托育机构和育儿家庭的指导,推进科学育儿指导全覆盖,为托育机构有序发展和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虽然当前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上讲,托育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各项政策规范还不尽完善,行业发展的成熟路径还在探索,下一步,我们会结合工作实际,持续细化、完善我市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生育支持政策并继续提出好的建议,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