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3-00068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3-08-28
  • 2023-08-28
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消灭外来入侵物种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20230364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高栓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消灭外来入侵物种”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物种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属地和部门责任,一方面大力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全面普查,另一方面针对鳄雀鳝、福寿螺等即时开展专项排查,以点带面、查漏补缺,确保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落在实处。主要包括:
(一)全力做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
从2021年开始,郑州市农委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牵头启动了全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一是系统谋划、协同推进。按照“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与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七局委联合下发了《郑州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方案》(郑农〔2022〕51号),针对性出台了《郑州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郑农〔2022〕53号)等指导性文件。二是落实保障、完善机制。根据各开发区、区县(市)实际情况,组织召开工作部署暨技术培训会、专题会议50余场次、组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小组16个,注册各级工作人员82人,落实资金逾85万。三是分类施策、扎实调查。截至目前,全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已完成297条踏查路线的实地踏查,调查样方/样线505处,采集标本170余份;林业外来入侵物种面上调查样地148个,样方541个,样线264条,均取得了积极成果。
(二)针对鳄雀鳝开展专项排查治理
汝州市发现鳄雀鳝后,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鳄雀鳝等12种外来入侵物种专项排查治理行动。郑州市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市鳄雀鳝等外来入侵物种人工养殖销售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经查,我市共发现专项排查范围内外来入侵物种人工养殖销售点1个,养殖规模分别为:鳄雀鳝13尾、大鳄龟1尾、红耳彩龟1尾;野外分布加拿大一枝黄花9处,空心莲子草13处,红耳彩龟2处,巴西龟1处,福寿螺2处,分布范围涉及全市7个区县(市),已积极督促各区县(市)因地制宜采取物理清除、化学灭除、生物替代等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养殖物种逃逸、扩散至野外环境,最大限度降低物种入侵危害。
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在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上仍然存在一些普遍困难,如缺乏成熟的排查治理模式、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不足、野外辨识困难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压实防控责任,完善防控政策措施,分兵把口、齐抓共管推进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积极维护好我省粮食安全、生物安全、生态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常态化组织排查清理
建立重点监测外来入侵物种清单,常态化组织排查全市鳄雀鳝等外来入侵物种人工养殖销售情况,重点了解物种引进来源、养殖规模、销售渠道等信息,督促经验主体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养殖物种逃逸、扩散至野外环境。对退出相关养殖经验活动的,指导经营者采取无害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加大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行为打击力度,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海关、林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监管。
(二)强化监测防控措施
结合正在开展的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掌握全市鳄雀鳝等外来入侵物种的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危害程度,并对相关
外来物种发生扩散趋势进行分析研判,评估危害风险。在外来入侵物种的集中发生区、新发区和高风险区,加密布设监测网点,及时汇总监测信息,因地制宜采取物理清除、化学灭除、生物替代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物种入侵的危害。
(三)大力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调动发挥农业农村领域、相关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农技人员等队伍的作用,在防控关键时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开展科学防控。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制作发放通俗易懂科普材料,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提升防控意识,自觉抵制非法养殖、交易、寄递、释放、丢弃外来物种的行为,主动提供有关线索,营造外来入侵物种群防群控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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