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海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伴随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问题日益凸显。对此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经广泛调研,深入总结巩义市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经验,2021年印发了《中共郑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郑农小组〔2021〕6号)文件,明确在巩义市全域推进的基础上,在市级50个美丽乡村建设的精品村和各地自行确定的村庄内,以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工作为主要抓手,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探索宅基地改革的有效路径。各县(市、区)也都制定了盘活利用文件,今年上半年,全市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902处。
盘活利用工作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底线思维不突破。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宅基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市场监管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依规开展试点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注重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与村庄规划相衔接,与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相匹配,满足生态、环保、安全、绿色的发展要求,尽力而为,循序渐进。
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以市场为基础的工作,重在允许,而非强制。盘活中也遇到不少问题,如闲置宅基地属于住宅类集体建设用地,一般为点状散布于居民区中,一是很难改变土地性质为产业用地,二是项目环评基本不可能通过。因此盘活的主要方向都是住宿、餐饮等。宅基地退出补偿所需资金量大,所以住宿、餐饮类盘活很少采用这种方式。有的是个人经营或者出租,有些是村集体组织农民出租,统一引进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宅基地是农村建设用地的一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其他农村建设用地属于资源规划部门管理。另外,产业类利用需要大规模拆迁安置,属于资源规划部门的土地整理工作,目前正在试点开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工作。可以将分散的建设用地集中起来形成园区等产业用地,招引重大产业项目,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农民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在学习先进经验,做好宣传、总结方面再加力,为农民增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