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3-00071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3-08-28
  • 2023-08-28
关于试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20230503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吴江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试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开展巩义市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制定印发《巩义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指导意见》、《巩义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巩义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巩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办法(试行)》、《巩义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巩义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巩义市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指导意见》等系列改革文件,对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进行明晰,在多个方向进行探索。二是宅基地基础信息外业调查和内业建库完成15个镇178个村,圆满完成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建库工作。可开展档案系统电子查询。三是初步建成“巩义市农村宅基地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宅基地申请审批和信息实时查询。依托农村宅基地综合管理系统。

二、做好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工作

伴随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问题日益凸显。对此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经广泛调研,深入总结巩义市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经验,2021年印发了《中共郑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郑农小组〔2021〕6号)文件,明确在巩义市全域推进的基础上,在市级50个美丽乡村建设的精品村和各地自行确定的村庄内,以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工作为主要抓手,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探索宅基地改革的有效路径。各县(市、区)也都制定了盘活利用文件,今年上半年,全市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902处。

我市盘活利用工作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底线思维不突破。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宅基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市场监管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依规开展试点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注重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与村庄规划相衔接,与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相匹配,满足生态、环保、安全、绿色的发展要求,尽力而为,循序渐进。

盘活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如闲置宅基地属于住宅类集体建设用地,一般为点状散布于居民区中,一是很难改变土地性质为产业用地,二是项目环评基本不可能通过。因此盘活的主要方向都是住宿、餐饮等。目前,资源规划部门正在开展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可以将农村分散的建设用地集中起来形成园区等产业用地,加快供地效率,招引重大产业项目,增加农民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将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性的要素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强投入,积极配合市资源规划部门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为农村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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