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3-00073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3-08-28
  • 2023-08-28
关于以农村废弃秸秆发酵药肥两用微型生物有机肥推动乡村农业振兴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2023051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仵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农村废弃秸秆发酵药肥两用微型生物有机肥推动乡村农业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提案立足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际,指出的问题客观实在,我们将认真研究,抓好落实。现就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现状

(一)市农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坚持部门联动,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因地制的提升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能力。2022年,我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1761.4万吨,可收集量150.52万吨。2023年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

(二)为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提高我市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水平,2020年-2022年,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安排申报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对投入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并且年度服务农用地面积1万亩(收购秸秆1万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农民(农机)合作组织给予40元/吨综合利用项目补贴。2020年认定10家企业(合作社)符合补贴要求,秸秆收购审核数量合计222627.837吨。2021年认定7家企业(合作社)符合补贴要求,秸秆收购审核数量合计142197.571吨。2022年认定13家企业(合作社)符合补贴要求,秸秆收购审核数量合计236044吨。通过近几年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力发展,形成秸秆工作“疏赌结合”的良好局面。

(三)各开发区、区县(市)涉农区域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单、悬挂横幅,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通过宣传车、广播喇叭等方式,增强农民对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意识;制定政策激励措施扶持一批民营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解决秸秆回收、加工利用等问题,因地制宜引进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为秸秆变废为宝积极寻找出路。

二、郑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以农村废弃秸秆发酵药肥两用型微生物有机肥推动乡村振兴提案的办理情况

市供销合作社收到《关于以农村废弃秸秆发酵药肥两用型微生物有机肥推动乡村振兴的提案》后非常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一致认为该提案目的意义明确,是解决土壤污染的一种有效途径。鉴于供销合作社仅仅是农资商品的流通部门,不具备农资产品的生产和研发条件,已经通知各县(市)供销合作社及所属农资公司做好该“提案”中“农村废弃秸秆发酵药肥两用型微生物有机肥”的销售准备工作,待该产品具备销售条件后配合做好宣传、推广和销售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郑州市农委将继续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继续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项目,不断提高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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