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3-00078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3-08-28
  • 2023-08-28
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20230666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康卜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摸排区域内农村环境存在的问题。”的意见。

郑州市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以“小切口推动大战略”。制定印发了《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的通知》等文件,明确重点任务,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组织召开现场会、调度会、推进会20余次,加强协调调度,加快工作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和死角盲区,聚焦集中整治工作中面临的痛点难点,按照全域化、系统化、标准化、精细化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进行全面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坚持“无死角”的原则,既看主街,也看小巷,既看村庄,也看院落,全面检查村居环境、院落卫生以及沟渠坑塘环境等情况,坚持清干净、改到位,持续跟进监督,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彻改。坚持暗访通报考评的工作推进机制,常态化的开展明查暗访、通报曝光和督导考核,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通过持续开展以治理“六乱”、 开展“六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全市55%的行政村实现了美丽乡村的建设目标,44%的行政村实现了干净整洁的治理目标,初步实现全域农村“净、绿、亮、美”。

今年,郑州市出台《郑州市2023年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继续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二、针对您提出的“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创新支持方式。”的意见

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郑州市探索建立了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适当付费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推动建立生活垃圾污水服务费市场化机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招募志愿者等方式,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今年,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2023年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多元主体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信贷支持力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引导农户庭院内村民自主自筹建设,村庄公共区域建设地方政府集采集供原材料,村集体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共建共享。鼓励支持通过社会协同筹资等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方案要求,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培养一批土专家、田专家、小工程师、小规划师、小设计师等乡土公共服务人才。在加大政府投入落实各项奖补的基础上,以乡愁亲情为纽带,通过多种方式,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筹资金、投资投劳,解决资金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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