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995/2023-00087
  •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 高层建筑楼顶消防门不能锁闭
  • 2023-08-30
  • 2023-08-30
关于高层建筑楼顶消防门不能锁闭提案的回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531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胡亚峰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高层建筑楼顶消防门不能锁闭提案》(第20230531号)已批转至我局。作为协办单位,我们对此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提案内容专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迅速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接,共同对相关工作进行梳理。现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对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一、情况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市、县两级印制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海报1万余套,组织各高层建筑单位广泛张贴。联合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博开通高层建筑消防“云课堂”在线直播,实时观看人数达2万余人。依托省市主流媒体平台、宣传媒介、官方“两微一抖”等宣传渠道,围绕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和自救逃生高频播发公益广告和警示提示2.5余万条次。每周组织各乡镇办、社区、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消防文员等各广泛发动公安派出所、社区(村)、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宣传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引导居民群众增强消防安全的意识,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区等发放张贴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家用电器线路等各类消防安全宣传彩页。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省市十余家主流媒体以居民住宅小区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依托流动宣传车深入全市高层建筑单位开展宣传培训740场次,累计培训人员20万余人营造浓厚氛围。联合市房管局对全市2743物业企业分级分层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利用火灾视频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措施,重点强化物业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的能力。制作电动自行车居民电器和畅通生命通道等典型火灾案例视频,向全市物业企业发放,利用楼宇和电梯视频滚动播出,提升居民住宅火灾宣传覆盖面。

(二)开展联合行动

根据《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要求,联合消防支队、房管、城建等职能部门开展居民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执法重拳惩治消防违法行为,从源头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违章治理行为、精细化管理、占用消防车通道、公共走道、楼梯间、避难层和疏散演练等问题。并建立会商研判、联合督导和行政执法移交衔接机制,定期组织联合行动,对各区县(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高层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三)提升顶层设计

修改《郑州市消防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各区县(市)政府、应急消防大队、房管、城建、城管、民政等部门职责,以及高层建筑和居民住宅小区监督管理要求和法律职责等内容,提升治理能力治本之策。一是将“单位或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逃生疏散的行为”和“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或者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行为”作为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二是将强化对独居、失能、残疾等重点人群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要对辖区独居、失能、残疾等重点人群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定期对重点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推动安装独立式报警器等智慧消防设施,提升重点人群火灾防控技防手段;三是高层建筑和居民住宅小区实行消防标识化管理设置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小区通道的标线、标识,有助于提高居民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行为。四是建议鼓励和支持住宅小区管理单位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在消防管理中的应用,推动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四)畅通举报渠道

推动消防救援支队火灾隐患举报平台与市长热线“12345”合并,鼓励群众通过消防隐患24小时举报热线和官方微信、微博举报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并明确专人负责举报投诉查处情况的跟踪督办。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高层建筑楼顶消防门不能锁闭隐患问题,我局下一步将继续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继续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居民住宅小区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结合日常排查、集中检查。同时,与支队、房管、城建、城管、社区、物业等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联合工作机制,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高层建筑和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关注我市消防安全工作,为我市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建言献策!

 

联系人:刘晓伟

联系电话:0371-67887688

 

 

 

                            20238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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