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1609197/2023-00044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政协提案
  • 2023-08-31
  • 2023-08-31
关于对加快培育“过夜经济” 推进郑州城郊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2023007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耿天宝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文旅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过夜经济” 推进郑州城郊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进行认真研究学习,提案阐述了发展“过夜经济”的意义,系统分析了郑州发展“过夜经济”存在不足和问题,并结合郑州实际,提出了发展“过夜经济”的具体举措,提案高屋建瓴、内容详实、分析全面,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我局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现将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强化政策引领,促进郑州“过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制定规划和奖励政策。联合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都市型乡村旅游。制定《郑州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明确构建我市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和发展格局,明确培育打造A级旅游景区村庄、推进精品民宿创建工程、推进乡村旅游数字化建设等十个方面推动都市型乡村旅游的大发展。联合市财政局印发《郑州市建设文化旅游强市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对乡村旅游品牌明确了财政扶持奖励政策,其中,“对新创建国家级、省级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乡村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特色村、示范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成功创建3A级、2A级旅游景区村庄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创建成功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对新评选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特色乡村,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奖励。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支持作用,推进郑州城郊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郑州市打造20个文旅夜消费场景推进夜经济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15号)精神,积极发展夜间消费,壮大夜购、夜食、夜游、夜娱、夜宿、夜展、夜演、夜读规模,打造一批具有郑州特色、独特标识、多业态融合发展的文旅夜消费场景,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过夜经济”发展。

二、多措并举,促进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一)注重品牌培育。我局始终坚持品牌导向,注重品牌培育,积极指导各县市区整合乡村旅游资源,提炼产品特色,融入文化创意元素,打造个性化的乡村旅游产品品牌。鼓励支持资源禀赋好、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村镇,培育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国家、省、市三级乡村旅游品牌体系。截止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乡村旅游品牌19类249个,乡村旅游发展的雁阵效应显著,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

(二)大力推进A级景区村庄。联合市农委,对标浙江杭州,创新编制《郑州市A级景区村庄评定标准(试行)》。重点鼓励引导巩义、登封、新密、荥阳、新郑、中牟等县(市)整合乡村旅游资源,推出首批3A级景区村庄26个和2A级景区村庄4个,有力丰富了乡村旅游产品类型,促进乡村旅游纵深发展,协助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真正实现旅游富民、旅游美村。

(三)培育乡村康养产业,促进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先后两批共推荐18家省级乡村康养旅游示范村创建单位,积极协助创建单位谋划扶持项目,打造不同类别的乡村康养产品,抓紧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带动作用。目前,巩义市小关镇南岭新村、新密市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神仙洞村两家已认定为省级乡村康养旅游示范村。

(四)鼓励民宿先行,敲开乡村振兴“致富门”。一是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13部门印发了《郑州市乡村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规定“积极引进知名文旅企业参与全市乡村旅游民宿开发建设,大力培育乡村旅游民宿品牌,推进乡村旅游民宿精品化、集群化、品牌化和网络化。”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规定“支持文旅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通过注册公司、组建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连片集群发展民宿。引导高校毕业生、城镇居民、返乡人员等参与民宿开发经营。对整合实施整村推进、整村运营民宿开发,同步落实至少4个高端民宿品牌且含有甲级(或五星级)等级民宿的,给予所在乡镇(办)100万元的整合项目补贴。村庄整村开发后,具有至少两家乙级(或四星级)及其以上等级民宿的,给予村庄20万元的整合项目补贴,优先评定A级景区村庄。”

(五)开通文旅专线,促进交旅融合发展。2023年3月,我局联合郑州交通旅游集散中心规划推出7条乡村文旅专线直通车(近期上线3条),串联新郑、新密、荥阳、巩义、登封、中牟等地共22个各级旅游特色乡村,5个传统建筑村落、涉及18家文化旅游特色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地。所有线路可由郑州东站P5停车场乡村文旅专线专用发车位出发,途经紫荆山地铁站D口停车场、郑州交通旅游集散中心,直达美丽乡村精品村、乡村旅游特色村和传统建筑村落。乡村文旅专线的开通,可有效整合郑州市域内乡村文旅资源,激发乡村旅游市场活力,加快推动郑州市乡村文旅转型升级,为建设郑州都市型乡村旅游目的地铺就通途。

(六)大力开展节事活动。充分发挥节事活动在增加乡村旅游客流量、提升乡村旅游知名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节为媒、以节聚势、以节赋能,积极举办新郑枣乡风情节、荥阳河阴石榴节、荥阳黄河樱花节、二七郑州樱桃节、新密伏羲山杏花节等节事活动,展现乡村田园美、生态美、产业美、人文美。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制定引导政策。计划修订《郑州市建设文化旅游强市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增加补助文旅夜消费产品和活动事项。支持市场主体推出更多新的夜间文旅文创消费产品和活动,实际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的,对符合要求的产品与活动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20%、最高50万元补助。增加多日游接待量奖励条款:“旅行社接待来郑过夜的国内旅游者,住宿2晚以上,并游览我市1个以上收费景区,年度合计超过1000人次,每超出1人给予每人天15元人民币奖励;10000人次以上的,每超出1人给予每人天20元人民币奖励。”6月,配合市商务局制定了《郑州市促进发展夜间经济若干措施》,提出了延长夜间经营时间、支持建设夜间消费示范聚集区、做强做优“夜经济”文旅消费、打响夜间经济消费活动品牌、优化交通出行和停车泊位措施等10条促进我市夜间经济发展的10条措施,文件印发后,我局将按照任务分工做好贯彻落实,促进“过夜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促进乡村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挥乡村旅游带动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沿黄生态观光休闲旅游带、环嵩山乡村旅游度假区、田园风情乡村旅游休闲区三大片区,以乡村旅居生态康养为主攻方向,打造一批旅游特色示范乡(镇)村。一是积极推荐特色乡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充分发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持续推荐一批河南省乡村旅游特色村、休闲观光园区、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和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鼓励区县(市)因地制宜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个性化发展路径,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三是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力争新创建2个省级乡村康养旅游示范村,积极引导全市乡村康养旅游产业发展。四是联合市农委,依据《郑州市A级景区村庄评定标准(试行)》,认定10个郑州市A级景区村庄,协助推进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五是推出4个郑州市休闲康养旅游基地,9个全国乡村旅游首选地,45个特色生态乡村旅游体验地,着力建设生态更加优美、产业更具活力、文化丰富多彩、特色愈发显著的都市型乡村旅游目的地。

(三)深入推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推动文旅+科技、文旅+商业发展,贯彻实施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战略,积极指导市辖各区和协调相关部门,以休闲特色街区和夜间经济为抓手,按照“一区一特色”、“一街一特色”的原则,依托市内特色商业街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消费集聚效应显著的高品质旅游休闲街区。通过食住行游购娱等产业相关要素的业态化创新组合,创造多元化的消费场景并打造一站式的服务结构,升级夜游体验质量,并通过文旅产业带来的人气聚集与创意聚集,带动商业企业的入驻及规模化的经济发展,形成文旅商一体化的综合发展结构。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郑州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再提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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