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3-00038
  • 郑州市公安局
  • 政协提案
  • 2023-08-30
  • 2023-08-30
关于“强化政策引领持续推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5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政策引领 持续推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日益显得严重、突出,不仅影响了交通秩序,也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对此,交警部门始终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省厅、市局统一部署,坚持做到全力施为,主动作为,拓展延伸。除全力开展上级部门统筹部署的行动,自今年以来,打击各类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40000余起。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加大整治力度,深入宣传教育,并建立了常态化管理机制。

(一)坚持常态化。近年来,交警部门不断总结各类交通违法整治的工作方法,以“畅通郑州”建设为载体,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将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整治作为一项重点整治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集中警力、时间和执法装备,保持对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

(二)坚持动态化。在日常管理中,交警部门紧紧围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突出区域”两个重点,实施动态打击。一是从严查处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随意穿行、占用快车道、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载物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针对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非法载客现象,梳理排查市区聚众揽客的突出区域,对地铁站、车站、商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制定专项管理措施,打造执法管理样板,并以点带面,逐步、有效改善因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乱问题。

(三)坚持严格化。路面执勤民警加强“巡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硬起手腕,露头就打。在“春季行动”中,一方面,依托市区各路口固定岗,开展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另一方面,在“老年代步车”经常聚众拉客的重点区域增设固定岗和流动执法小分队,对占道乱停聚集拉客的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坚决依法予以暂扣、处罚。执法过程中,民警使用警务通对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驾驶人进行拍照,录入警务综合信息平台,逐一建立执法档案。

(四)坚持联动化。在对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中,交警部门积极与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开展合成作战。日常期间由交警支队各大队与交运委交通执法支队各大队对接合作,对涉嫌“非法载客”的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由交警部门拦截查处,在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交由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对症处罚,此举处罚力大,惩戒性强,真正在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车主心中起到了震慑作用。

(五)坚持源头化。交警部门始终坚持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在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支队每周向省、市新闻媒体通报治理情况,在全市集中行动中,积极邀请记者随警作战,报道整治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引导舆论导向,营造高压严管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宣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今后,交警部门仍将继续加大对非机动车及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通过长期持续严管和深入宣传文明交通理念逐步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