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3-00047
  • 郑州市公安局
  • 政协提案
  • 2023-08-30
  • 2023-08-30
关于“加强宣传汽车文明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4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宣传汽车文明 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公安交管部门对礼让特种车辆的方式和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弘扬‘汽车文明’”建议,我们做出以下回复:

一、截至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对于社会车辆主动避让救护车,保护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优先通行这方面的文明意识宣传的还不够。避让执行救护任务的救护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规定。近两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两微一抖”自媒体平台对礼让特种车辆进行宣传,呼吁广大驾驶员礼让文明出行。2015年,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针对救护车等应急特种车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救护车等应急特种车辆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保障应急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民警的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疏堵保通的意识和能力,树立“救急就是警情”的意识,主动采取提供就近交通状况、交通信号灯调控、远端分流等措施积极协助,必要时,调动现场执勤民警疏导其他社会车辆避让。

二、近两年,郑州交警在执勤过程中遇到救护车紧急出行时,一方面采取民警驾驶警用摩托开道,全程护送;另一方面各执勤大队通力合作,提前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沿途畅通。在日常工作中,一是利用郑州交警公安自媒体发布文明行车的动漫视频,提醒广大驾驶员文明礼让出行,主动避让“特种”车辆,如:救护车、载有危重病人的私家车等。二是局属各支队在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时,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播放宣传片等形式,使广大驾驶员充分了解“保障救护车道路优先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步增强广大驾驶员的文明礼让意识。

三、虽然我们在社会车辆避让救护车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在交通参与者主动让行理念、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宣传面小,对交通参与者主动让行特种车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小。下一步,郑州交警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宣传教育:一是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避让救护车·打通生命通道”主题宣传活动,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及机动车驾驶人知道如何避让救护车,解决“不知让、不会让、不敢让”的问题,形成“主动让、愿意让”的良好风气,引导避让救护车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二是制作公益小短片、动漫宣传片、三维动画等,在郑州交警官方微博、微信、抖音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让交通参与者了解掌握如何避让特种车辆,以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加强宣传引导。三是警媒联合,利用交管局在河南法治频道《晓辉在路上》、郑州电视台法治频道《红绿灯》等电视栏目中,对“主动避让执行救护任务的救护车”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利用传统媒体的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扩大宣传面。

目前,对于“保障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通行优先权”这方面的宣传,仅仅依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是远远不够的,也不符合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在保障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通行优先权方面的宣传教育问题上,也请各位委员多方呼吁,请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倡导,只要大家都宣传法律、遵守法律,就一定能创造平安、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把如何避让特种车辆和法律法规列为驾驶证考试的重要题目之一,我们做出以下回复:

驾驶证考试系统是公安部统一研发并下发各地使用的考试软件,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包含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026-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对考试内容和试题有详细的规定,在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试题内容中有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内容,但是没有政协委员张焜的提议这样全面。交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在紧急情况下避让特种车辆是每个申领驾驶证学员的基本常识,目前,交管部门已经逐级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汇报和请示,希望在后续的驾驶人理论考试中增加此内容。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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