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3-00067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3-08-08
  • 2023-08-08
  • 2023-08-08
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支持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20230315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陈志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支持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并对实施“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扬帆起航等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完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民营企业应按照《消防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认真履行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自身消防监督管理,认真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细化和规范具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预防火灾能力。

二、引导企业消防规模化、正规化

市政府抓住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快工业园区规划,将那些散、小的企业搬迁到工业园区,引导企业规模化、正规化。同时进一步规范园区建设,市城建局积极做好与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加强工程监督,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从而在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全市在建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根本上消除我市高层建筑电缆井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层建筑电缆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建设计〔2023〕185号)要求,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做好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会同当地应急、消防、住房保障等部门,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做好高层建筑电缆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后半篇文章。对排查发现但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一抓到底、彻底整改、不留隐患,8月底前必须全部整改到位。

四、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

消防安全对于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市城建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定期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示范管理现场观摩会,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员工消防应急的处突防变、应急救援的能力,持续做好消防安全培训与宣传工作,同时加大对企业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抓好消防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预防和遏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借助微型消防站对外开放,举办消防竞赛、消防演习等形式,加大对企业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其能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总之,民营企业在蓬勃发展,民营企业的消防工作更有待加强,民营企业只有不断强化消防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员工消防素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中来,向管理要效益,同时,市城建局与消防部门也要加大监管力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以崇高的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消防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促使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郑州市强服务稳就业壮大实体经济保驾护航。

陈委员,重视消防安全,加大对民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支持事关民营企业良性发展,下一步我局将主动搭建服务通道,深入了解民营企业所需所想,聚焦民营企业“急愁难盼”的消防问题,助力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做大做强。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城乡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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