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3-00071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3-07-07
  • 2023-07-07
  • 2023-07-07
关于房地产保交楼 问题楼盘风险化解 优化企业纾困帮扶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20230514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赵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房地产保交楼 问题楼盘风险化解 优化企业纾困帮扶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非常贴合郑州市的实际,为郑州市房地产保交楼、问题楼盘风险化解、优化企业纾困帮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市城建局的职能,现将我局在房地产保交楼、问题楼盘风险化解、优化企业纾困帮扶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向您汇报如下:

一、提高联合验收效率

2020年1月1日起,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联合竣工验收机制,牵头部门为市城建局,参与联合验收的单位包括资源规划、人防、消防、质监、供水、供电、燃气、热力、城建档案等九个部门。各参验单位对建设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审核通过后,启动现场验收程序,8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规划5个工作日、人防6个工作日、消防7个工作日,确定联合验收时间1个工作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2021年10月,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实施细则(暂行)》(郑工改〔2021〕31号),联合验收全流程时间从16个工作日压减为13个工作日。同时确认了只需两个或以上参验部门同时到场的验收流程。2022年9月14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实行〈郑州市房屋和市政建设基础设施联合验收意见书〉的通知》(郑工改〔2022〕20号),用《联合验收意见书》替代了《竣工验收备案表》,进一步压减了竣工备案时间和资料审核时间,联合验收全流程从13个工作日压减为10个工作日。

二、推进联合验收改革创新

(一)“双检双评”加快问题楼盘处理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工作若干意见》(郑政文〔2019〕106号)和《郑州市问题楼盘专项攻坚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问题楼盘攻坚化解相关政策意见的会议纪要》(〔2021〕1号)文件要求,对列入市级台账的问题楼盘实行“双检双评”,即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结构安全和消防工程进行检测,经专家论证,形成评审论证报告,我局根据检测鉴定报告、评审论证报告,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替代无法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今年以来,已对郑州三棉安置房项目、龙源世纪花园项目、岗杜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牧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等16个涉及手续办理列入问题楼盘的项目出具了《情况说明》,推进了验收工作。

(二)施行分期(分块)验收

在吸收借鉴北京、广州、天津、西安、成都等城市分期验收的政策做法的基础上,市城建局联合规划、人防等部门于2022年12月30日以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实行分期联合验收工作的通知(试行)》(郑工改〔2022〕27号),通知规定“建设单位可根据建设项目进度需要,在满足一定条件前提下,自主选择“分期(分区)联合验收”或“一站式联合验收”,从而加快了验收的进度,提高了交房的效率。目前,全市确定的保交楼项目共282个,其中市管120个,无监管手续1个,区县(市)161个,市城建局采取:一是建立以监督工程师现场核实和监督科科长负责的保交楼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动态复工台账,确保每日一核实,掌握施工人数和每日工程量进展,并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全力解决项目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速开展生产。二是跨前一步开展服务,对项目在主体施工、装饰装修、竣工验收各阶段提前摸排掌握,制定“一楼一策”细化方案,对各项目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告知提醒,并给出解决方案和注意要点。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对复工情况进行不间断督查,定期组织评比讲评督促项目全面复工、加快施工,确保按时按质交楼,同时建立日统计、周通报制度,打好打赢“保交楼”攻坚战。

截至6月30日已完成竣工验收18个,完成分阶段或单体验收17个。

三、存在的问题

1.工程款纠纷致使竣工验收难以推进。因工程量与资金拨付的新老划断,部分保交楼项目存在建设单位与施工或监理单位的资金纠纷,致使施工或监理单位拒绝配合竣工验收。

2.施工许可手续滞后致使现场违法施工。根据《建筑法》第七条之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变更应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但部分项目总包变更后,施工许可手续严重滞后,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提前施工违法行为。

3.责任单位缺失致使质量保修难以落实。因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缺失的建设项目,由属地政府主导推进工程施工及交付,未按国家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无牵头部门落实交付使用后的质量保修责任,群众质量投诉无门。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建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实现保交楼、稳民生目标,全面推进问题楼盘矛盾化解和保交楼项目“快交付早办证”工作,着力提升购房群众满意度,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开展调查研究,于2023年6月25日出台了《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问题楼盘和保交楼项目验收权限的通知》(郑建文〔2023〕117号)文件,将问题楼盘和保交楼项目的验收权限下放至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明确问题楼盘和保交楼项目,其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投诉和消防质量投诉的处理,由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以上是市城建局在全市保交楼项目问题楼盘风险化解中所做的一点工作,有不到的地方敬请赵委员批评指正。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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