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施工围挡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一条建议“规范施工围挡信息审批、发布流程”方面的答复
为加强市区各类施工围挡管理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我市成立有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往年领导小组设在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组长,今年,为更好地实现“源头审批、精准施策、提升品质”的围挡整治目标,已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市政府副秘书长及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联合城管、城建、交管、园林、交通、水利各职能部门,届时全市施工围挡整治工作将形成多部门联合协同、齐抓共管的新局面。目前该建议已上报市政府审批。目前我市的审批标准如下:
(一)审批程序
施工围挡审批工作主要依据于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各类施工许可审批:一是全市各类施工需要经过城市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办理过规划许可证后需由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确需占压城市道路设施施工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
(二)审批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两项条例的内容,我局制定了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标准化办理规程。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审批流程申报条件。
确需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围墙或围挡临时占用,不会对市政公用设施造成损坏;消火栓、测量标志、雨污水检查(收水)井、路灯线杆以及闸阀等市政公用设施周围3米范围内有必要的防护措施;未对其他单位造成影响。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属实,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审批流程申报条件。
新建和翻修后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严格控制掘动。因特殊情况确需掘动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掘动单位加收一至五倍掘动修复费。
每年十一月中旬至第二年三月中旬和法定节日、全市性重大活动的前十五日、后五日内,不准掘动道路。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的办理流程与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办理流程基本相同。
掘动道路施工应当遵守的规定:
能采取顶管过路的采取顶管施工;
动工前报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验线,竣工后报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验收;
在限定的时间内施工和完工;
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
在指定的地点弃土、堆放材料;
在不能断行的路段设置临时通行设施;
施工中遇到管线冲突时,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施工;
分层夯实回填土,不得混入垃圾、泥浆及其他杂物;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所积存垃圾、余土、废旧料、多余材料等。
3.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办理流程。
受理: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文件、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及时转交城市管理部门后台。
审查:审批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公布)等有关规定条件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占用时限超过7天且影响交通安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现场勘查。(申请人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办结:经审核和现场勘查,准予许可决定的,向申请人发放《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不予许可的,自决定之日起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审批严控范围
根据《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下列范围批准临时占用须严格控制:
1.车行道;
2.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和其他宽度不足三米的人行道;
3.广场、主次干道交叉口和铁路道口周围各五十米范围内;
4.公交车站周围十米范围内;
5.消防栓、测量标志、进水井、检查井、路灯线杆以及闸阀设施周围三米范围内。
(四)相关要求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本单位管理的施工工地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施工围挡(墙)、安全施工、超期施工、超面积施工等内容的管理责任,加大对未经审批施工工地的查处力度,未经审批的施工围挡一律拆除。
严格源头审批,对项目报批时要严格审查施工围挡设置专项方案,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予审批。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工程的开竣工日期、施工面积、围挡设置标准等方面均需要明确规定,并由施工单位在围挡显要位置公示。
严格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程序,不得未经审批随意圈占城市道路。原则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由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勘验、审批和事后监管。占用、挖掘慢车道和快车道的施工,由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勘验后,同时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许可手续进行施工。
二、关于第二条建议“加强施工围挡监管,强健商户经营信心”方面的答复
在我市施工围挡整治工作方案中有分工具体、职能清晰的监管责任,并对施工围挡设置标准及公示牌标志样式、内容进行了具体明确。而且自2022年6月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惠企利企政策的相关工作要求,为保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我市针对施工围挡围闭商户影响正常经营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沿街围挡设置要留出必要的经营通道,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围挡对企业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监管责任、围挡整治标准及惠企利企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管责任
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各类施工围挡(墙)督导、考评工作。
1.属地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各类施工围挡(墙)的监管活动。
2.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市城管局负责市、区两级供水、供暖、供气、电力工程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围挡整治工作;负责道路红线内绿化工程施工围挡整治工作。
市城建局负责牵头市本级、各区(管委会)建设局、各类建设平台公司负责的新(改)建、道路提升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地施工围挡(墙)整治工作;负责代管地铁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围挡整治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市、区两级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的施工围挡整治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市、区两级道路红线外绿化工程施工围挡整治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市、区两级水利工程施工围挡整治工作。
(二)施工围挡整治标准
按照“虚改实、大改小、差改精、慢改快”四项整治标准进行整治。
1.虚改实。所有工期超过1年以上的建筑工地或待建空地围挡应按照标准改为砌筑围墙,墙体应坚固、安全,立面应干净、整洁,与周边环境相统一,不得占压城市道路。
2.大改小。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收缩围挡面积,施工围挡内禁止设立工棚、板房、加工车间等;占压城市道路施工间断周期在1个月以上的或项目施工完毕且道路恢复后5天内的围挡,须及时拆除,不得长期占压城市道路,未修复的路面施工单位要立即恢复,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超高超大围挡应立即进行整改或拆除,符合围挡设置标准。
3.差改精。施工围挡要采取装配式围挡,以绿色或烟灰色作为主色调,围挡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有专人负责定期清洗,及时修复损坏、破损的围挡;施工周期15天内的线性市政工程,水马与装配式围挡可结合使用,水马应保持干净、整洁、完整。使用过后的水马、围挡应立即清除,不得在道路周边随意堆放,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
规范设置施工公示牌。建筑工地应设置各类施工公示牌,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的应设置占道公示牌,具体公示内容、样式应符合行业要求。
鼓励创新注重文化特色。提倡各类施工围挡(墙)兼具附近居民生活、文化气息,注重文明施工与文化特色相结合,设置生态围挡、文化围挡、宣传围挡。结合城市创建、区域文化特色、环境保护主题等多种形式,打造施工靓丽风景线。
4.慢改快。长期围而不建、“遮丑遮羞”的围挡应立即进行拆除;施工停工、工程进度缓慢的工地应尽快进场施工和加快施工进度,加强沟通协调、倒排工期,制定合理施工收尾期限,早日施工完毕,还路于民。
(三)施工围挡惠企利企工作情况
2022年6月至10月,市施工围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深入推进惠企利企、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落实,针对施工围挡围闭企业、商户等行为开展了一系列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1.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成立落实惠企利企政策围挡整治工作专班,专人专职专责,全面摸清施工围挡底数,建好整治台账,拉好整改清单,安排清理计划,细化整改程序,确保惠企利企围挡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累计排查围闭临街商户的市政工程围挡127处,排查市政工程围挡围闭商户185家,共合理设置临时通道149条,并对43家企业商户进行沟通回访,了解诉求、解决问题。
2.落实分工,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属地和权属管理原则,落实责任分工,对整治前后的情况实行建档管理,分门别类、认真甄别,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确保精准治理;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围挡立即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影响企业、商户、市民出行的施工围挡责令施工方按要求合理设置临时通道,并督促施工方加快进度、缩短工期完工后立即拆除围挡。
3.制定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在日常围挡整治工作中,持续关注施工围挡占道行为,加大对预留通道的检查和保障,一旦发现有施工围挡围闭商户、企业,及时联系经营业主了解诉求、解决困难,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措施,使施工围挡和企业经营和谐共存。
一是加强信息公示牌的安装工作。确保公示牌信息真实内容详实,周边商户可以明确工程完工时间,缓解焦躁情绪。同时加大对市政工程进度的把控,督促临期工程或完工工程尽快拆除围挡。
二是严格要求新建市政工程围挡预留经营通道。针对长距离工程建议采取分段施工的方式,需对道路围挡建议采取单边封闭施工的方式,尽量减少对商户的影响,督促施工方以最短工期、最高标准、最严要求、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继续对辖区围挡进行巡查。多听取商户企业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做到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与个体商户正常营业,解决商户需求,提供相关服务。督促各区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轻装上阵、恢复生机。
四是加大宣传,将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将惠企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汇总,做到“一企一策”,并按照一对一联系的方式对辖区重点企业提供服务帮助,让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