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3-00101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3-07-10
  • 2023-07-10
关于建立垃圾分类责任追踪监管机制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11号提案的回复

曹建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垃圾分类责任追踪监管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端分类环节

按照有人员管理、有分类设施、有宣传氛围三个要素,郑州市从2017年开始试点推动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近几年在全力推进居民小区分类覆盖面的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责任人责任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担负起所属小区的分类宣传、引导、监督等责任。加快定时定点模式的推广,在现有6539座箱房(亭)的基础上,2023年计划新建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1000座,力争实现居民小区定点投放模式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居民投放的时效性和主动性,营造更加干净、整洁的投放氛围。

二、中端收运环节

针对您提案中提到的混收混运、前分后混的顽疾,郑州市先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分类收运改革;选取中原区、金水区、高新区作为分类收运改革试点,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力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改革工作。2022年3月底,全市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废旧织物、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已规范到位,全部以区县(市)为单位进行了统一管理、统一收运;共设置厨余垃圾收运路线111条,投入厨余垃圾收运车辆150余台;投入有害垃圾收运车31台、大件垃圾收运车27台、废旧织物收运车29台;2022年9月底,全市其他垃圾收运体系改革到位,4511辆(含二转车)其他垃圾收运车全部按照“五统一”要求规范到位;形成了较为完备、标志标识清晰、分门别类的收集运输体系。

三、探索更优模式

做细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以及大件垃圾、废旧织物、果蔬垃圾等“4+3”大分流细分类模式的同时,注重分类意识的引导,普遍采取宣传页宣讲、上门指导、桶站督导等形式,让市民更快接受分类类别,尽早形成主动分类意识。持续推进分类收运改革,推广厨余垃圾公交式收运、大件垃圾和废旧织物以及可回收物预约回收模式,降低居民投放垃圾不便捷性、提升分类投放的舒适度。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突出物业服务企业直面市民便于开展工作的优势,将分类工作融入物业服务中,逐步提升知晓率、参与率。开展无主管楼院物业服务、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多点合一试点,鼓励办事处组建自管公司,统筹推进无主管楼院管理,不断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

四、末端处置体系

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座,设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9800吨;建成运营生活垃圾分拣中心11座(城八区和航空港区、上街区、新密市),实现厨余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废旧织物的就地处置;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座,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850吨。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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