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3-00053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3-03-13
  • 2023-03-31
关于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16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华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首先对您在百忙之中关心、支持我市房地产事业的发展表示感谢。经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学习研究,结合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现状,现答复如下:

一、保稳定。作为国民经济第一大支柱行业、地方政府最大收入来源、居民最重要财富、银行最大风险敞口,建议政府继续出台相应的房地产刺激政策,以保证房地产的软着陆。

(一)因时因地调整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1.因地制宜,适时调整限购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老年人来郑投亲居家养老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商品房团购和定向开发行为的通知》《关于做好商品房预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政策,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

2.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确保群众利益。为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防范和化解商品房项目逾期交付风险,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金融工作局适时出台了《关于防范化解商品房项目逾期交付风险的通知》,各部门分工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3.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对《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扩大了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范围,将“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扩展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按照本科毕业生的标准进行保障,给予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将专科毕业生纳入保障范围,给予1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4.出台了房票安置办法。通过参考借鉴杭州、温州等地的先进经验,结合市内五区政府和3个开发区管委会的意见建议,出台了《郑州市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

(二)供需两端同时发力,刺激房地产市场复苏

1.结合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目前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在全市执行2、3、5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现房销售。

2.建立土地供应与房屋销售联动机制。依据市场销售及库存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内的商品住房销售、库存情况,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时序,以销定供、促进供需平衡,确保市场投放合理可控。

3.组织开展以“助企纾困、惠民置业、促进消费、繁荣市场”为主题的10余场/次商品房团购(销售)系列活动,累计征集226个项目的35594套房源,其中市内8区127个项目,20791套;县(市)、上街区、航空港区99个项目,14803套。活动包含面向市属企事业单位,面向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单位,面向中小学、大专院校,面向科研机构四个专场,均予2022年12月份成功举办。今年来我市共组织15场/次商品房团购系列活动,参与人数8000余人,认购2000余套,签约500余套。

二、成立专项工作组。成立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导,人社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人民法院等为主要成员的专项工作组,对房地产行业现状产生的问题进行会诊,并拟定具体的解决方案。

(一)成立了郑州市安置房建设和问题楼盘攻坚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为高质量完成保交楼、稳民生目标任务,我市迅速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我局与纪检、网信办、检察院、公安、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财政金融、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专班;强化“一办四组三专班”工作职能,健全“市县互动、府院联动、综合监督、工作调度”工作机制,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坚持“一楼一策”,督导企业瘦身自救、断臂求生;压实各区县(市)属地责任,坚持大员上阵、一把手兜底,围绕目标,强力推进;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压实银行金融支持责任,坚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切实融入保交楼大局;压实专班统筹责任,加强对接协调,迅速形成了领导牵头负责、部门协同联动、企业积极主动的保交楼工作良好态势和氛围。

(二)实施专项行动,强力攻坚突破。去年9月份以来,在全市集中开展强力攻坚保交楼五大专项行动:一是公安系统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倒逼企业快速复工、合法经营,坚决清除阻碍保交楼工作的“拦路虎”“绊脚石”。二是法院系统专项行动,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快速审理保交楼项目衍生诉讼,对资不抵债的项目果断查封、破产重组,协调做好问题楼盘查封冻结资金资产解封工作。三是财政金融系统专项行动,积极争取财政信贷政策,拓展筹资路径,创新融资模式,加强专项审计,为保交楼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四是企业瘦身自救专项行动,全面压实房企自救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瘦身自救”,果断处置优质资产,迅速盘活有效资产,快速回笼资金,通过优质资产抵押、设立SPV公司、股权转让变现、退还土地变现等方式,自筹资金约130多亿元,涉及78个项目。五是区县(市)大干30天专项行动,压实属地责任,强化专班推动,属地党政主要领导兜底负责,确保停工、半停工商品住宅项目实质性复工。

2022年以来,省市交办的356个问题楼盘项目,已化解323个,总化解率90.73%;全市列入保交楼台账的164个项目复工162个,复工率98.78%,其余2个项目正在抓紧推进破产重组,其中已经交付7589套,保交楼工作全面破局起势。

三、加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银行,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资金的监管;在房地产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房产开发企业进行实时监督、评价其经营是否合乎规范;设立举报监督专线,鼓励对问题的举报。

(一)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建设。结合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监管需要,对2009版《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目前该办法已在全市范围内印发执行。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保交楼、稳民生”精神指示要求,我局还及时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推动商品房预售资金系统平台建立和完善,目前该系统已在市内五区全面推广施行。

(二)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安全。一是加快推进商品房预售资金系统平台在全市的推广使用。二是认真抓好2022年新修订的《郑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在全市的贯彻落实,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转移、抽调商品房预售资金,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三是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开发企业实行现房销售,四是全面推行住建部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

(三)深化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行动,优化市场环境。

一是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的通知(豫建房〔2021〕289号)要求,针对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乱象行为进行了认真梳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促进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三是针对房地产经纪市场存在的问题,适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制度设计上解决群众反映的行业内存在的一系列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平台功能。依托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抓手,加强对行业的综合管理和分类服务,逐步建立健全行业“红榜”联合激励、“黑榜”联合惩戒机制,通过信用管理实现行业自律,通过行业自律推动信用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局党组要求,切实扛稳责任,落实好市政府出台的楼市19条新政和金融支持16条政策、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有关措施,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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