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3-00057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3-07-06
  • 2023-07-16
关于完善我市人才政策加大人才住房保障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22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迎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人才政策加大人才住房保障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心和支持我市房地产事业和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为优化招才引智环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建议如下:1.提高对青年人才的补贴金额;2.进一步增加我市人才公寓覆盖面,降低申请门槛; 3.加强与市场化平台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引入价格变动机制。

一、郑州市人才补贴工作基本情况

出台《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对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的急需紧缺人才,依据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等指标以积分评价方式择优认定,2年内给予人才5万—10万元奖励。

出台《郑州市青年人才支持专项实施细则》。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国(境)外优秀博士在站生活补贴提高至15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对我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国(境)外优秀博士后安家补助提高至30万元。每年选送资助一批青年人才赴国(境)外进行中长期培训进修,根据培养时间和层次给予人才3万—10万元资助。

出台《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暂行)》(郑政办〔2017〕130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每人2万元,专科毕业生每人1万元。对被认定为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在郑州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对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人才证书且未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A、B类高层次人才,分别提供不超过200㎡、150㎡的免租住房。

二、郑州市人才公寓政策制定情况

2018年5月,我市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8〕49号),其中规定,郑州市人才公寓按照建设模式分为政府统建、用人单位自建、按比例配建和市场运作四种模式,其中,市本级政府统建的部分人才公寓,重点面向新进大学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和纳入国资委资产管理国有企业分散性人才,以及中央、省属驻郑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以上且本单位不能解决住房的高端人才。县(市、区)政府统建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县(市、区)引进的人才和辖区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市属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

2021年7月,我市印发了《关于做好郑州市人才公寓配租管理的通知》,对配租原则、配租主体及方式、申请条件、提交资料、配租程序、管理及退出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2023年3月底我市出台了新的《郑州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新的政策已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相关建议的回复

针对您提出的几点建议,具体回复如下:

一是加快人才补贴的发放。结合人才补贴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申请补贴、发放补贴的流程,简化申请程序,减少申请证明材料。

二是继续探索优化人才公寓相关政策。为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在前期《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今年3月底我市出台了新的《郑州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该政策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取消了对社保、户籍的要求,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含)以下(高层次人才和博士不设年龄限制),学历放宽至大学专科(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含)以上学历青年人才。我们将持续关注现行政策实施情况,与时俱进,及时优化相关政策。

三是优化人才公寓租金定价机制,变自行定价为招标核价。根据我市人才公寓政策,人才公寓租金标准为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的70%执行。在前期投入运营的项目中,该租金标准为产权方自行选择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租金评定,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租金价格偏高的问题。对此,我市及时变更租金确定方式,改为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结合项目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指导价格,最终确定租金标准,进一步提高了租金标准的科学性。

人才公寓建设是郑州市落实“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和“黄河人才计划”等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抓手,围绕该项工作,我们做了一系列努力,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为人才提供居住保障方面,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创新的地方。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学习先进城市经验,多渠道筹措人才房源,不断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为人才营造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

最后,欢迎您今后对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予以更多关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以促进我们更好地工作,使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沿着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道路前进。对您的关注和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7月6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