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3-00058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3-05-17
  • 2023-05-27
关于加强我市场馆等公共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监测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32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管品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场馆等公共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监测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作为建筑大市,郑州现有的公共场馆建筑数量比较多。受早期建设标准低、使用时间长、维护保养不当等多种原因,部分早期建设的公共场馆建筑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建筑使用安全工作,多次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多个部门协力推动公共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确保了全市公共建筑使用总体安全。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健全法规体系。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出台《郑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并于2021年1月1日施行。《条例》共8章52条,内容涵盖“房屋安全使用、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和应急处置、农村房屋特别规定、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填补了郑州市房屋建筑使用管理法律空白,为加强包括既有公共建筑在内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高层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预留房屋安全动态监测仪器和线路位置,设置建筑结构性能监测系统。鼓励运用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新技术、新设备,开展房屋安全动态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

(二)组织排查整治。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排查城乡房屋建筑82.67万栋(户)。组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收集并填报了全市256.8万栋房屋建筑基础数据。坚持边排查边治理,注重建立台账、压实责任、跟踪问效,消除了一大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压实主体责任。按照“条抓块保”、“三管三必须”原则,逐步建立“市住房保障局统筹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领域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属地政府履行属地责任、房屋产权单位承担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的房屋建筑管理责任体系。

(四)规范鉴定市场。围绕解决全市房屋安全鉴定企业鱼龙混杂、监测行为不够专业、鉴定行为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我局在外出考察、组织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制度机制,先后出台《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委员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逐步规范全房屋安全鉴定市场。

二、下步工作考虑

房屋建筑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领导重视,群众关注度高。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在持续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围绕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求成效:

(一)完善配套法规。抓好《郑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配套文件出台,为全市房屋建筑管理提供坚强法制保障;围绕规范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行为、更好服务房屋安全鉴定企业目标,研究制定相关文件,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健全诚信体系。

(二)注重科技赋能。鼓励实力雄厚的企业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既有公共场馆、重要基础设施开展结构安全监测。结合“智慧郑州”“城市大脑”等信息化系统建设,积极推动建立重要公共场馆、基础设施安全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鼓励检测机构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实现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报告出具、检测信息上传等业务功能,确保检测程序规范、结果真实。推动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检测市场的管理,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三)突出监管重点。压实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指导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公共场馆、基础设施健康档案。对年限长、环境复杂的重点对象,认真落实企业自查、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查、政府部门抽查,常态化实施监管,推进关口前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资质动态监管,通过能力验证或者比对试验等方式,对不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资质证书。加大对房屋安全检测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感谢您对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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