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3-00069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3-08-30
  • 2023-09-15
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品质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404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朱光远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品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首先向您汇报一下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情况

(一)2023年改造工作谋划

2023年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150号)文件精神,全市2023年计划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39个,35170户,926栋楼,建筑面积368.922741万平方米,预算投资额9.4亿元。

(二)2022年度主要工作做法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改造工作。统筹协调区县(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和专营单位工作专班,压实各区县(市)的主体责任。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各区县(市)目标任务。

(二)坚持党建引领,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广泛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因地制宜、坚持“一院一策”科学制定每个小区改造方案。在改造小区成立专班,公示电话,及时收集居民反映的问题,建立民情日志,并每天召开调度会议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注重规划先行,“一区一策”改出特色。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小区,同时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各区县(市)上报的优秀设计方案进行评选。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存量房屋提供给所在街道、社区用于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增加群众需求强烈的停车位、安防、游乐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发动多元参与,从“独角戏”到“大合唱”。鼓励有需要的居民结合小区改造直接出资或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等方式加装电梯、加装暖气、天然气、屋面翻修。引导水电气暖、通信等专业经营单位和属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鼓励原产权单位出资支持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

(五)引入物业服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建管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改造后的小区实施分类管理,原有物业管理或业主自治情况较好的小区,做好物业管理指导,小区群众引入社会化物业管理意愿较强的,引入市场化物业公司,小区基础较差的,由办事处代管,实行低收费托底服务。

(六)邀请社会监督,齐抓共管工程质量。推行改造楼院建立“一册三图”。公示改造相关信息、改造项目进度情况,让群众主动了解、参与并监督楼院改造全过程。要求工程管理公司完善完工楼院验收标准,各区(县、市)联合财政、发改、城建、交通、城管、园林、消防等对改造工程进行验收。明确县区分包领导对口督导,常态化对改造楼院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方面进行督导。

 二、建议回复

我们严格按照《郑州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郑政文〔201962号)、《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郑政文〔2019165号)的规定开展工作,在改造施工前,采取宣传、发动,在改造过程中采取“一征三议两公开”、“一院一策”工作法,在改造内容和标准上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纳入改造内容,规划设计师深入小区,勘察摸底,按照群众意愿,进行规划设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群众满意的居住小区。 

我们积极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后期管理长效机制,推动老旧小区的治理模式从“靠社区管”向“共建共治共享”转变。探索通过集中整合小区内外公共资源的方式,引入物业管理服务。中原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等单位在积极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的同时,出台老旧小区后期管理规范,明确了物业补贴标准及形式。由社区与物业企业签订了《红色物业服务框架协议》,通过“党建引领 连片管理”的方式,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红色物业联盟,引入了亚新、正美、康桥等一批社会责任感强、服务口碑好的红色物业企业,为无主管楼院提供优质服务。积极运用智慧管理手段,确保老旧小区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我们建立适应常态化工作的政策体系和各类制度,探索建立一支较为稳定的组织队伍,做好长期战斗的工作准备。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我们不断创新长效治理模式,复制一批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提升老旧小区宜居环境。同时,坚持微改造理念,突出区域特色、文化元素,一区一策、统筹规划,注重提高设计质量,实现老旧小区形态更新、业态更新、功能更新。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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