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23-00045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协提案
  • 2023-09-27
  • 2023-09-27
关于提振民营经济信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2023010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世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振民营经济信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是安置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和维护稳定的主渠道,是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增加财政收入、涵养税源的主平台,是扩大投资、拉动消费和活跃市场的活力动力所在。截至2022年底,民营上市公司达到28家,占全市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74.36%。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11家,占全省的30%,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65家,占全省的26%。民营经济总体呈现出“运行稳定、结构趋优、贡献加大”的发展态势。

一是改善预期提振信心,推动民营经济率先修复。树立和宣传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落实2023年1月9日下午郑州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激励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迅速掀起新一轮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健康发展的热潮。在年初表彰30家“郑州市优秀民营企业”、30名“郑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基础上,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郑州企业家日”,于当天召开表彰大会,由市委、市政府对优秀企业家代表进行表彰奖励,弘扬优秀企业家的精神特质和先进事迹,讲好企业家故事,增强企业家的自豪感和坚定发展的决心。出台政策措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印发《郑州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转型升级助推、质量品牌争创、融资可得性助力、资源要素保障、发展环境再优化、管理创新提质”七项行动。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健全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活动覆盖面,稳定助企干部数量,实现三次产业全覆盖和规模以上企业、重点项目全覆盖。新增包联服务企业4000家以上。坚持“点办理、批处理”,用好全省统一的“万人助万企”活动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提升亲清在线—企业问题直报平台功能,实现企业诉求线上闭环办理,线下多渠道解决,切实做到有诉即办、有诉必办,问题解决率达到96%以上。

二是加大力度惠企助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助力企业用活用足惠企政策,发挥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牵总职能,协调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优化调整2022年底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不断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加大落实力度,推动形成帮扶民营企业合力,确保已出台政策企业应享尽享。深入开展惠企政策“线上讲”“巡回讲”等宣传活动,为企业提供权威政策解读和个性化政策匹配服务,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知道、不了解、不会用”的问题。推动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市财政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与省财政设备、软件投资不重复补助);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善服务平台(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服务机制,实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服务全覆盖。激励民营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深化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现代服务业新主体培育,建筑企业龙头企业培育,社消零平台企业培育,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健康发展。培育“顶天立地”大企业(集团),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后,每上一个100亿元台阶,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是加强引导多措并举,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对智能制造新建或改造项目,按照智能制造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工信部门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服务型制造、5G全连接工厂、新型信息消费、大数据、网络安全等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励。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和数据中心开展节能、节水、降碳、减排改造,项目达产后实际效益达到10%以上的,按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首次列入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数据中心、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能效、水效、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民营企业素能提升,深入实施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组织领航计划企业家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开展专业性、专题性学习考察,遴选优秀青年企业家到中国500强企业参观考察;每年组织100名领航计划企业家到国外知名高校和知名企业培训考察,给与培训经费(除交通费外)补助,帮助企业家拓宽国际视野;积极与国内企业家开展互动交流、游学活动,开阔思路,不断提升我市企业家整体素质和水平。实施年轻一代企业家“薪火相传”行动,对全市优秀青年企业家进行分批分期轮训,提升带领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落实产业政策,提升助企服务水平,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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