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23-00054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协提案
  • 2023-09-27
  • 2023-09-27
关于加强新能源电动汽车退役电池安全环保处理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2023025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郭子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电动汽车退役电池安全环保处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处理工作的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郑州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方向,应对汽车及装备制造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动向,大力发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建成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取得一定进展。目前我市拥有6家新能源车辆生产厂、3家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1家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生产企业,初步建成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生产基地,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成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全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率98%。

在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郑州市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提出要实施资源循环利用提升行动,依托经开区、中牟县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再生利用和梯次利用产业,做大做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条。我市一是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信息溯源管理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引导企业参与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规范。鼓励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与梯级利用成套化技术与装备研发和标准制定。优化再生利用产业布局,深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二是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标准建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院校、企业建立并推行统一行业标准和规范,在现有国家有关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制定退役产品的梯次利用失效标准。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服务。

三是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措施和资金渠道,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对废旧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和项目的资助。探索制定促进电池回收利用的激励机制,探索融资创新方式,积极吸引社会、产业和金融资本投入,拓宽电池回收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及相关主体的融资渠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支持。

四是加快动力蓄电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省相关部门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全国监控平台系统,实现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信息的共享,并对全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进行追溯监管。

五是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推进电池生产与整车生产、保修期内、整车报废、梯次利用产品生产及使用等不同情况下,产生的废旧电池回收的物流、信息流的责任细化、实化,保障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回收利用和溯源管理。加快完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运输、贮存等各环节物流体系的溯源信息采集与管理机制。

六是加强废旧动力蓄电池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商、动力蓄电池销售商、退役报废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研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合作模式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等。鼓励相关协会、中介机构等社团、组织加强交流,相互借鉴经验,研究探索废铅蓄电池与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共享资源的方式,支持重点企业先行先试、开展有益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方向,提升退役电池回收利用和环保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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