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23-00056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协提案
  • 2023-09-27
  • 2023-09-27
关于打造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城市高质量建设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2023029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九三学社郑州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城市高质量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对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在繁荣经济、推动创新、吸纳就业、提升城市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市一是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形成产业链集聚效应。以产业链发展来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方面,着力将小微企业园打造成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集群化支撑平台,实现城市竞争力提升。结合城市功能布局和区域主导产业定位,突出产业特色,引导小微园区重点发展1-2个主导产业,打造产业比较优势。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鼓励龙头企业领建、企业联建、工业产权开发、专业机构开发等多元开发模式,充分激发各种资本投入小微园区建设的积极性。开展小微企业园认定和星级评价,力争年底前新建小微企业园达到100个,投入运营达到60个以上,入园企业达到1万家以上,其中科技型企业15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500家以上。另一方面,实施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坚持“以评促建”,严格按照培育要求、标准条件、程序步骤做好推荐认定工作。通过严把关口、跟踪监测、动态调整,督促引导各区县(市)聚焦营造中小企业良好发展环境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专业化配套能力提升,立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产业结构,进行集群差异化定位。鼓励集群中小企业在主导产业上深耕细作,不断提升集群专业化配套能力,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二是突出奖补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以优质中小微企业培育为抓手,以点带面促进中小微企业全面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我市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设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市财政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善服务平台(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服务机制,实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服务全覆盖。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对智能制造新建或改造项目,按照智能制造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工信部门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服务型制造、5G全连接工厂、新型信息消费、大数据、网络安全等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励。支持中小企业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和数据中心开展节能、节水、降碳、减排改造,项目达产后实际效益达到10%以上的,按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首次列入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数据中心、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能效、水效、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是优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创新金融服务,发挥普惠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增进信用、分散风险、降低成本等方面的作用。丰富企业融资模式,推广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服务,有效扩大企业动产融资覆盖面,推进动产融资增速、增量大幅提升。用好中原中小企业指数服务平台、郑州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和金融机构入驻,构建郑州市“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产业链。持续做好线上常态化银企对接活动,加强跟踪服务,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实施纾困帮扶政策,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助力企业用活用足惠企政策,推动形成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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