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90/2023-00036
  • 郑州市体育局
  • 政协提案
  • 2023-09-28
  • 2023-09-28
关于全面落实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从业禁止制度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040号 提案的答复

郑体提字〔20232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A

   

       

关于市政协十次会议第20230040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田丽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从业禁止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相关规定,郑州市体育局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做了具体以下工作:

2023年2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实际,郑州市体育局郑州市教育局印发了《郑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20239),制定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规范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管理,促进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郑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做了具体规定:培训机构应对拟录用的从业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在审核准入时,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对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严格审查有无犯罪前科,要求拟录用从业人员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将此要求作为资质审核的必要环节,全力构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同时要求各开发区、各区县(市)体育主管部门做好日常动态监管工作,市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下一步将加强法制宣传,要求各开发区、各区县(市)体育主管部门对所属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专题交流和集中学习,对培训机构经营者、实际控制人进行普法教育,确保从业禁止制度的落实。对于违法聘用禁止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公示,责令整改。通过发送短信和微信提示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家长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在《指南》修订过程中,我们将加大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对相关机构进行严厉的处罚和整改。

 

 

 


 

联系单位:郑州市体育局                 编:450000

人:赵转折                   联系电话:67887180

   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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