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75/2023-00023
  •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3-08-15
  • 2023-08-15
关于推动市区数据融合 更有力支持智慧城市建设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30753号提案的答复

余保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市区数据融合 更有力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的提案》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数据共享工作的诚恳提案和大力支持!您所提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会商,根据提案相关内容,结合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数据共享工作推进情况

(一)制度先行,规范数据共享工作流程

2015年3月28日,郑州市发布《郑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3号),从总则、信息采集和数据库建设、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信息共享、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六个方面,规范和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府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降低成本,提高行政效能。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对其进行了修订。

2019年9月1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2019〕53号),并同步制定《郑州市政务云实施细则》,在政务数据资产管理方面,郑州市按照“系统上云、数据共享”的管理模式,统一规划、共建共享。单位在提交政务云资源申请时,需同步配套提交《数据共享告知书》,应用系统上云,数据纳入全市数据共享范围,在共享之前提前告知数源单位的责任和义务,降低沟通对接成本,统一通过市级共享交换体系实现数据共享。

2020年11月20日,郑州市出台《郑州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郑政〔2020〕2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非涉密政务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共享、使用等行为相关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形成责任明晰、安全可靠、能力完备、合作共享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河南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继出台,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郑州市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2023年3月3日,出台《郑州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郑政〔2023〕7号),意在不断加强全市政务数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健全政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二)统一规划,建成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郑州市坚持政务信息资源“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建立机制、保障安全”的原则,建成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纵向打通省、市、区县(市)数据,横向联通市直各部门系统。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2016年,我市率先建成省内首个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横向联通59个市直单位和公共服务事业单位。随着郑州“城市大脑”建设,我市的共享交换平台升级为共享交换体系,囊括了城市大脑的双中心(数据中台、业务中台),交换性能更强,交换通道更稳定,支撑数据类型更丰富。坚持利旧与新建融合发展,补齐交换平台短板,统筹推进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工作。建设郑州市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四大基础库,截至目前,轨迹数据达千亿条,从2019年大数据局成立之初全市归集数据1.97亿条,截至目前,增长到1233.9亿条,增长600余倍,数据交换量1673.1.亿条。视频共享交换平台:2013年,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视频域,逐步建成视频共享交换平台,截至目前,共归集公安局公共道路场所视频、生态环境局重点污染源企业视频、水利局河道视频、交通局相关场所视频等各类视频资源10.72万路。已为16各开发区、区县(市)和市委值班室、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局、市城管局等单位提供视频共享服务,实现突发事件的远程监控指挥调度、重点污染源企业的远程监控等功能,节省人力物力,在城市治理、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场所管理等领域都发挥重要作用。

(三)深耕治理,提升数据服务支撑能力

成立数据治理专业团队。我局每年进行政务数据资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内容包括数据治理服务、系统运维服务等内容。中标方服务期内需提供具有政务数据类项目实施经验人员进行驻场服务,驻场人员须签订人员审查表及安全保密承诺书,开展数据治理工作。

建立质量评价体系。我局从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可访问性六个维度构建质量评价体系,对数据进行质量校验和提升,基于此,已开发建立1245个质量检查任务,形成全天候、全场景的数据质量运行管理体系,保障了业务部门对数据质量的要求。

分层分域建库。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目的,我局瞄准焦点,将各部门数据汇聚、治理、整合、分类,创建了数据的原始层、标准层、支撑层和应用层,实现数据资源分层分域建库,持续提升郑州市政务数据质量和服务支撑力。原始层通过汇集多源数据,解决从无到有的原始应用系统数据汇聚问题;标准层依据数据治理标准,完成数据的标准化、清洗、转换,提供高质量、高可用数据;支撑层实现跨业务域的数据整合和数据能力沉淀,构建了基础库和专题库;应用层贴合应用完成数据的融合、关联和分析,实现数据共享。

建立数据纠错反馈机制。数据使用单位发现数据有误或缺失时,及时反馈给市大数据局,由市大数据局协调数源部门补充修正数据。数源部门收到数据异议反馈后,及时完成数据补充修正,并同步更新至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大数据领域标准化工作。2022年,我局在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下,筹建郑州市大数据标准委员会。历经筹建申请、标委会筹建公示、公开征集意向委员、征集市直和企业委员、标委会成立申请等程序,2022年9月27日,郑州市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正式挂牌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委员大会。标委会共征集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大数据相关专业人才31名,致力于开展郑州市大数据标准领域的标准制定及宣贯实施。经牵头组织项目征集、申报、初筛、专家评审及全体委员表决,截至目前,已有4个标准通过立项,市市场监管局已下达立项计划,目前我局正在推进相关标准的制定。

二、存在问题反馈

我们对余委员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仔细研究,在大数据背景下郑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存在不足之处。数据质量标准及规范不统一,政务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共享效率仍需提升,这些问题制约着郑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推进步伐,影响了郑州市数字政府的建设,我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安排具体业务处室,组织专人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准备通过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逐项解决问题,突破瓶颈,通过高质量数据共享,建设郑州高质量数字政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落实,推进数据有序共享

随着我市数字化进程的加快,政务数据体量和共享范围不断增大,如何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显得尤为重要。2023年7月20日,郑州市出台《郑州市落实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政网办〔2023〕24号),下一步,市大数据局将加快推动郑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运行、不断完善,充分发挥数据共享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支撑政务决策和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立考评,引导政务数据质量提升

设置政务数据共享评价指标体系,把各政府部门设置政务数据安全管理专员、共享政务数据的更新率、使用政务数据的应用效果等指标纳入全市综合智慧考评体系。以智慧考评为抓手,以数据应用效果为导向,发挥各政府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各政府部门提高对政务数据质量管控和挖掘清洗的重视程度,提升专业能力,使得各政府部门能够长期持续有效地专注政务数据的质量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数据质量可信度。

(三)探索改革,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下一步,郑州市将加快推进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统筹协调、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实现数据资源的有序流通、价值蝶变,紧紧围绕打造“全国数据交易改革创新策源地和数据要素配置重要枢纽节点”目标,以争创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为主线,联动构建统一、开放、法治、安全、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

(四)重视安全,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和《河南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通过全面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建设和完善数据安全保障基础设施,运用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建立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数据安全的风险评估、安全培训等工作,持续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筑牢安全底线,确保数据在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共享、使用及销毁等全流程安全,保障数据安全与促进信息化发展相协调,管理与技术统筹兼顾。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郑州市政务数据共享相关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