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4-00042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 2024-05-30
  • 2024-08-26
关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331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侯占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提案”由市卫健委和市医保局共同办理,现就涉及我局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支持。在医疗保险方面进行改革,目前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中有医保报销资格的机构数量较少,应尽快发展并全面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保老年群体能真正享受到全面的医养服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组建专班推进,积极参与《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统筹“五医联动”改革深入推进社区居家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的实施方案》及《郑州市十四五“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文件的制定工作,全程参与到太原、杭州、成都、上海、南京等地市的医养结合考察活动,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在工作中提出医保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意见和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2016年国家开始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长期护理险建设需求迫切性通盘考虑,积极争取试点任务。一是成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筹备组,做好宏观谋划,制定工作计划。二是2019年与中国社科院郑州研究院合作,由全国社保领军人物郑秉文教授牵头,专题研究郑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课题,形成1个主报告和15个分报告。三是2019年5月,组织专人先后赴青岛、上海、广州、成都四地就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实施情况和照护机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结合郑州实际形成了《关于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思考和建议》专题报告。四是2022年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郑州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郑政办〔2022〕38号),组织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单位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并撰写调研报告。五是2023年,从扩大参保范围、扩大试点区域、完善实施方案和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就郑州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了研究论证,研究起草的《关于高质量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被纳入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并得到国家医保局的书面回复。六是2023年10月,郑州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联合市医保局、财政局再度赴呼和浩特市、长春市、齐齐哈尔市实地考察调研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情况,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调查研究报告》。七是2023年12月,何雄市长对郑州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调研报告》进行批示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就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专题研究。八是2024年1月,何雄市长对国内医养产业龙头福安康医养公司《郑州市福安康医养健康产业实施方案》做出重要批示,市医保局高度重视,联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投集团,针对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和医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围绕“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护理服务体系”主题进行交流,探讨养老护理、疾病治疗、临终关怀“三位一体”的创新医养模式可行性,为下步积极引荐国内医养公司来我市发展医养健康服务业和我市失能人员享受专业的护理医疗服务夯实基础。

二是积极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提出的,“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养老机构举办和内设医疗机构特点,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的要求,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常态化申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纳入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2023年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达到3246家、定点零售药店达到3325家,其中,经卫健、民政两部门认定的48家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较好满足了老年人就医购药的需求。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管理,工作中市医保局、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紧密配合,对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多批次督导检查,及时交换更新“养办医、医办养”工作信息,确保医养结合工作始终在稳定、顺畅、安全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积极推进家庭养老服务。2023年7月,市医保局联合市委深改办、市医改办、市卫健委出台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改办发〔2023〕2号),在全市范围启动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完善居家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郑医保办〔2023〕61号),新增“上门服务费”项目,调整“家庭病床建床费”市、区(县)、乡级价格。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印发《郑州市家庭病床试点医保补充协议范本》,将一次性建床费(90元)纳入医保甲类报销目录,其他服务采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上门服务费50元/人次),按照医保住院政策报销三是与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召开家庭病床试点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深入开展家庭病床相关政策讲解和经办业务操作培训,并进行现场回答提问。截至目前,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联合验收评估,签订家庭病床补充协议。全市通过审验的家庭病床服务机构达到207家(含2024年新增49家),累计建床数571张,撤床数393张,在建178人。有效缓解了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行动不便的参保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受到居民一致欢迎和肯定,真正让群众居家有“医”靠,服务更“贴”心。

您的提案调研深入、数据翔实、贴近实际,对我们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8个省市自治区49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河南省只有开封市列入试点。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财政、卫健、民政、发改等部门认真分析研判市场需求和服务供给形势,先期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数据测算工作,并积极借鉴外地市经验,设计符合郑州实际的养老照护服务供给方案,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前期各项筹备工作。并根据国家、省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推进情况,积极申请试点城市,有效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供给发展,切实解决好郑州市广大群众最为急需的养老需求。同时,深入贯彻落实《郑州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科学确定待遇水平,并与卫生健康、人社、民政等部门加强协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保障,加大对老年人关爱力度和完善制度体系,减轻家庭照护负担,增强老年人身心健康,确保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医养结合服务,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