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4-00050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 2024-05-30
  • 2024-08-26
关于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1020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滕军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医疗机构深度参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首先,我们高度认同您的意见。医保局成立以来,深入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高度重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管理工作。在调价过程中,着重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腾出空间,主要用于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4年初的最近一次调价工作中,重点降低CT、核磁共振、PCT/CT等以设备物耗为主的45个项目价格,腾出空间1.15亿元。调高了209个能够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中医手术项目。今年我局将推进县级医疗服务价格整合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二、加强医疗机构深度参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力度   

    2019年以来,我局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建立起来覆盖所有专业的医疗服务价格专家库。这些专家主要来自省、 市各级医疗机构。在历次调价工作中,我们基本形成了固定的工作机制。在每次价格调整过程中均会从专家库中抽取部分专家全程参与调价工作,形成调价方案后会积极征求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必要时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讨论,综合各方意见,稳妥的形成最终调价方案。这一工作机制在多年工作中为保障郑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今后的价格调整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并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增加医疗机构参与度,更好保障我们的管理工作公平公正的开展。。

三、修改现行不合理的中医医保支付限制

医保局成立以来,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清理医保邻域不合理限制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在郑州市医保层面没有自行设定任何限制性措施或规定。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部分中医项目在使用上存在这一些限制性范围规定,鉴于诊疗目录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一级,我市只能遵照执行,有关建议我们会向省医保局进行反馈。同时建议,通过省政协渠道将有关建议转送至上级目录管理部门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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