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4-00066
  •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 政协提案
  • 2024-07-18
  • 2024-07-18
关于加快构建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格局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25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张少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格局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农村金融服务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加大农村金融支持、推动乡村振兴具有积极作用。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积极开展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供给创新,大力提升乡村金融服务能力,在加强产品供给和政策联动、加大金融帮扶力度、完善农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不断推进金融惠农政策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产品供给和政策联动

一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我局与邮储银行郑州市分行签订了“送贷千村万户、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通过信息共享、综合服务、共创共建等方式,搭建支持各类涉农经济主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从2023年11月至2025年12月,依托“助农快贷”专属贷款产品,将在全市累计投放涉农贷款不低于300亿元,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二是强化支农政策联动。我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政策工具,建立多元化惠农融资体系,实施国家、省、市重要农产品保供、乡村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金融支持等领域100余项惠农支农资金政策,形成银行、保险、投资、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合力支持乡村振兴的支农合力,促进财政金融有机融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加大金融帮扶力度

发挥好三级金融服务体系作用,积极开展金融帮扶政策的宣传普及活动,进村入户开展政策解读,促进脱贫人口和经营主体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与金融服务工作。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建立金融帮扶“日统计、周调度、月通报”,及时掌握工作实时动态,强化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加强贷款需求摸查,建立信贷需求台账,提高金融帮扶覆盖面,扩大信贷规模,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需求,确保小额信贷存量稳定,投放总量持续增加。截至2024年6月底,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当年新增贷款1640.3万元,新增贷款户数493户,当年新增贷款户均额度3.33万元;历年累计贷款70312.50万元,累计贷款户数11232户,逾期金额34.82万。

三、完善农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不断扩大农业保险保障程度。我市自2022年开始推行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政策,设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认真落实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积极对接市级保险公司及时审核报送承保情况,有效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有力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同时,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做到应赔尽赔,2024年5月、6月积极做好因大风天气、干热风等气象灾害的小麦受灾信息调度和保险理赔工作。二是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我市根据农村金融领域防范化解风险研判月报,向相关区县(市)定期发送小额信贷还款预警,设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深入基层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共举办活动42场次,制作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5567份,各类媒体播放553次,网络宣传点击曝光26000次,引导农村基层群众主动远离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地区非法金融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张委员所提出的宝贵建议,会同金融、财政等部门,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构建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金融是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出台了很多新的涉农金融政策,有些工作也处于摸索阶段,需要专业机构和人才的强力支撑。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域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创新发展推进机制,促使县级有关单位设立专门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充实专业队伍力量,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农村金融政策落实到位。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扛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底线任务,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周调度、月督查、季通报工作机制,推动责任、政策、工作全面落细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是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在普惠授信、产品设计、业务服务、风险防控等方面发力,不断开发创新乡村振兴金融产品,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持续增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步开展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档评级工作,创新信用评价模式和共享机制,打通各机构征信渠道,完善农村信用大数据的管理和使用,做到涉农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信息、信用、信贷紧密联动,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四是改进三农金融服务体制机制。深化金融机构与农业产业的合作机制,引导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通过设立专项贷款、降低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政策,开发适合农业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精准对接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促进农业科技装备升级、农业生产结构优化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的发展。积极探索农村资产证券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业供应链金融等新型融资方式,创新服务三农的多元新型融资模式,拓宽农业融资渠道。五是完善农业风险分散和分担机制。充分发挥涉农保险对农业风险和农户财产风险的转移分散功能,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种类,不断优化农业保险的政策架构,强化提升农业保险科技支撑力度,积极探索推广“保险+期货”业务模式,在《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将试点经验全面推广,进一步拓展“保险+期货”覆盖品种和范围,支持金融机构根据信用状况适当放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融资和增信模式,解决因缺少抵质押物造成的融资难贵问题。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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