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4-00085
  •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 政协提案
  • 2024-08-07
  • 2024-08-07
关于促进农户更积极参与“订单农业”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102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姚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户更积极参与“订单农业”的提案已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指出的关于当前“订单农业”发展方面的问题,切中监管工作中的痛点、难点,针对问题给出的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大宣传教育警示力度,提升农民防骗意识;二是依法严厉打击“订单农业”骗局;三是培育发展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对于我市“订单农业”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很有帮助,我们在以后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下面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订单农业”是农业生产中的一种模式,是指农产品订购合同、协议,也叫合同农业、契约农业、期货农业。真正的“订单农业”在一定程度上能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对保障农民收益、抵御市场风险具有一定作用,而不法分子利用了农户盼技术、盼市场的心理,出现了披着“订单农业”外衣的骗局,这些骗局的欺骗性和迷惑性强,有的骗局在合同中将农户责任规定得清晰明确,自身责任却较为模糊,发生纠纷后以农户违约在先为由为自己开脱;有的则借机兜售假劣农业生产资料,提供虚假技术支持,让农户“种不出”、“养不活”、“不回收”。为有效维护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对此,我市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防范意识

(一)高度重视。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发〔2023〕6号),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建立了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3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打击“订单农业”骗局工作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案件线索核查、协查、寻人、协处、移送机制。印发了《关于开展以“订单农业”为名非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的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专项安排。

(二)加大宣传。我市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采取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对“订单农业”类型、模式特别是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的合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针对性宣传。向社会公布《关于防范“订单农业”骗局的告知书》,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市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5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问题800余个,面向2万余市民群众现场宣传讲解农业创业经营常识、提供技术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甄别和防骗意识。一是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24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省厅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区县(市)农业执法骨干前往荥阳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执法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农民群众普及农业相关法律常识,并结合典型案例,提醒农民群众注意防范并自觉抵制以农资“忽悠团”和“订单农业”为名的非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谨防游动摊贩进村入户兜售假劣农资。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页、挂图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二是督促郑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郑州市各区县(市)农业执法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有案件线索的区域加强宣传力度。因农户大多文化水平低,种植方式传统粗放,为消除农户疑虑,2024年,我市通过开展“微宣传、走基层”活动,将农业法律法规送进乡村,上半年,我市在省市级媒体和新媒体发布警示案例4个,并制作《网购农资 留心更要留痕》等系列新闻短片3个,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上广泛播放,拓宽案例警示宣传渠道,并组织培训班3个,对郑州市区县(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化肥等生产许可获证企业290人次进行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农户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提高农民风险辨识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并适时发布一批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形成警示。

二、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一)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春夏季农资和农业投入品销售使用旺季特点,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力度的通知》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执法工作,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为重点,对全市涉农市场开展预防式排查检查,严查假劣农资和农业投入品坑农害农行为。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农资类违法广告案件75件;今年上半年,我市农业农村局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36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36起,一般普通程序案件46起,现已办结46起,移送司法机关4起,累计罚款38.765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824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1.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在保护农业发展环境、维护群众权益、提升执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严厉打击“订单农业”犯罪行为。近年来,我市部署开展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和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其中,2023年10月,我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我市某公司涉嫌以“订单农业”为名实施合同诈骗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查明,该公司自2022年以来在河南、云南等多个省份招募业务员及代理人,打着“助力国家乡村振兴”、“农科院重点扶持项目”等旗号向农户推介食用菌种植项目,诱骗农户签订灵芝等种植订单合同,并以每单元1.68万元至1.98万元不等的价格向农户销售菌包。合同订立后,该公司以农户种出的成品菌质量不达标为由拒不履行回购义务,随后失联逃避。至案发时,该公司共与300余个农户签订“订单合同”,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公安机关现已侦查终结,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虚构涉农重点项目实施合同诈骗的案件,这不仅给受害群众造成巨大损失,也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信任度,社会危害性较大,公安机关的依法严惩,不仅积极帮助农民群众挽回损失,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农业、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起来,整合资源力量。一是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加强日常监管、执法服务指导相结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的风险隐患,加强对“订单农业”的指导服务,发现明显偏离技术常识和市场规律行为要及时提醒;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与本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宜的“订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提升合同的严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提示农民增强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减少农民利益受损,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并结合正在开展的“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对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违法行为形成常态化打击态势,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和完善上下协同、内外联动和跨区域办案机制,强化办案合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有案必查,快查快结,特别是大案要案,要集中力量一查到底,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需移交移送的及时移交移送,确保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有震慑效果。三是建立健全线索证据容缺机制,因“订单农业”案件存在隐蔽性、滞后性,受损农户可能存在证据缺失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我市将继续探索建立和完善线索证据容缺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事项清单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努力帮助受骗农户挽回损失。四是强化农用机械、农膜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推广“订单农业”中的虚假广告、虚假商业宣传等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全国12345、12315等平台受理投诉举报优势,广泛收集以“订单农业”为名坑农的相关案源线索,避免坑农、害农现象发生,切实保护涉农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三、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面向广大农民群体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群体综合素养和技能提升,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切实提升质量和效益。一是普及涉农平台,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为进一步推动“订单农业”健康发展,我市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主题活动,重点向农户推广使用“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云上智农平台”“全国农技推广”“郑州三农”等涉农数字平台,其中“郑州三农”是我市农业农村局官方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及时发布可靠的农业生产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为“订单农业”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服务。今年我市共计召开3次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活动,受益农户800余人。并于今年5月,我市农业农村局与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惠农网)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将惠农网完善的农业产业服务生态体系服务于我市农民群众和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平,助推农业强市建设行稳致远。二是组织开展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20余名农业科技专家耐心解答村民疑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进一步强化农民和企业的法制观念,我市专门设立“订单农业”法律咨询台,详细讲解在合同签订时如何条款甄别、如何明确权利和义务等,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实际需求。此次活动共计捐赠和发放各类物品、书籍2000余份,价值29050元。

四、培育农业产业、拓宽致富渠道

(一)加快培育订单主体。我市根据本地的资源优势和农业发展特点,培育了一批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发挥好龙头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今年,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下发农产发〔2024〕1号文件,对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根据公布结果,此批全国共认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333家,河南省20家企业上榜,我市申报的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人人利食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榜上有名。至此,我市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数量再创新高增至16家。近年来,我市立足省会区位、技术、物流、人才等优势,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力促优势特色产业做优做强,为我市广大农民群众培育了一批发展前景好、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高、联农带农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尽量减少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受损,让农户从全要素种销一条龙向环节分工参与转变,提高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让产业发展有望、农民致富有道,让借“订单农业”为名的骗局不易趁虚而入。

(二)进一步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通过宣传、培训、激励等措施,引导龙头企业负责人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在实现企业发展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不断强化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引导龙头企业在发展“订单农业”时,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倡导保护价收购等利益联结模式。鼓励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推动龙头企业和基地、合作社、农户之间建立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积极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使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形成多方协作、互惠多赢的有机整体。遵循自主自愿、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促使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

(三)持续开展放心农资进乡村活动。为进一步向广大农民介绍购买放心农资、科学规范使用农资的注意事项和识假辨假的方法以及依法维权的途径,我市在登封市卢店镇卢鸿广场举行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启动仪式,设置放心农资展示区、优质农机展示区、打假案例展示及法律法规咨询区等咨询区20余个,出动宣传车6辆,悬挂宣传横幅4条,设立农业科技宣传展板6块,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农业技术书籍150余本,展示优质农资产品120余种,接受群众法律和技术咨询200 余人次,同时组织相关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产品展销展示和产品技术推介活动。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对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违法行为形成常态化打击态势,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市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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