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韩文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区绿化管理,建设宜居安全郑州”的提案已收悉。现就行道树遮挡信号灯等交通标识,居住区树木养护管理分别答复如下:
一、强化行道树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行道树遮挡交通信号灯、指示牌等问题,不但影响群众出行体验,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多年以来市园林局对该问题高度重视。通过组织冬季定型修剪、举办业务培训、建立问题处置机制等方式,常态化推进行道树修剪工作。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市区绿化管理部门已采取以下措施,改进和加强城市道路树木的管理工作:
一、定期整形修剪。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求道路绿化养护单位根据树木生长情况,定期开展行道树修剪整形工作。在树木休眠季节进行定型修剪,控制树形树势,均衡树干分布,确保行道树造型美观。在树木生长季节进行精准修剪,在保持树形的前提下,对行道树的下垂枝、穿膛枝等旺盛枝条及时进行剔除,提高其下缘线和透光性,避免出现树枝遮挡信号灯、路灯,影响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等现象。
二、适时组织培训。为切实提高我市园林绿化修剪技能和养护管理的水平,我局于2024年3月8日上午在中原西路廊道举办了郑州市园林绿化修剪培训会。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航空港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约150名技术负责人、一线技术骨干人员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采取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一是对行道树修剪基础知识及技术要点进行全面讲解;二是由市技能竞赛冠军现场示范传授修剪技艺;三是现场解答学员提出的各类管养中的难点和盲区,并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给出专业性指导建议;四是重点讲解如何对遮挡交通设施的树木进行修剪。下一步市园林局计划组织树木修剪技能竞赛,以赛促学,提升我市绿化职工的修剪水平。
三、全面排查整改。各级园林绿化部门采取专人负责,每日逐街巡查的方式,重点排查行道树是否存在枯树残枝、树干倒伏、树冠下垂等安全问题。巡查中若发现遮挡信号灯、路灯,影响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的行道树,将及时修剪整改。2023年7月我局专门印发了《郑州市园林局关于加强道路行道树修剪工作的通知》,定期组织全市各开发区、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全市主次干道交通信号灯的树枝遮挡情况开展排查,同时制定常态化修剪清理方案,要求定期集中力量,快速修剪,确保通行安全,受到了市领导表扬。
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我市建立了多重城市管理问题反映渠道,市民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行道树遮挡信号灯、路灯、线路等问题,可拨打12345、12369或直接向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反映。责任单位将根据市民反映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联系问题反映人监督核验。
五、提升建设管理水平。一是优化行道树栽植位置,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结合植物的生长情况,在新建道路及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中,指导设计、施工单位优化树木种植位置,妥善处理树木与路灯设施之间的关系,在路口等交通设施密集区域扩大树木与交通设施的距离,从源头减少遮挡问题发生。二是对现有多次发生行道树遮挡交通设施的路段,市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将形成重点道路监管台账,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责任单位适时加强修剪。三是及时与交管部门对接,了解需修剪树木的路段路口、遮挡的设施、修剪的方向等情况,由我局结合修剪时节,分批、分时对遮挡交通设施的树木进行修剪指导。
治理行道树遮挡交通设施是一项动态化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仍存在着排查不到位、修剪水平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增大排查力度,继续加强有碍信号灯、路灯、电力线路等树木常态化巡查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将遮挡交通设施的行道树修剪工作纳入月度城市园林精细化考核内容中,调动管养单位工作积极性。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将对自查问题及市民反映的问题,加快处置时效,确保道路畅通,使每条道路达到“显”“透”“亮”效果,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加舒适、优美、便捷的出行环境,提升市民满意度。
二、规范居住区绿化管理,提升环境质量
居住区绿化在因城市点、线、面绿化体系中多点交织成网、覆盖面广,是城区绿化的基础。更因与百姓住所紧密相接,直接影响到居民生活环境的优劣。我市对居住区绿化非常重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上位规划,在建设管理方面出台了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居住区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近年来,许多大型新建居住社区绿化水平高、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环境优美,大大改善了人居环境质量。但不可忽视的是在中心城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因历史原因,存在物业管理缺失、管养人员业务水平较低、绿地管养粗放等问题。针对此类问题,我市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进居住区绿化建设管理。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我市园林绿化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城区除部分市管公园、重点道路绿化、重要滨河景观绿地由市直单位直接管理外,其他绿地全部由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实施属地建设属地管理。小区绿化作为非公共性质的居住区附属绿地,日常管养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均由小区物业负责,没有物业的小区则由所属社区或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是加强居住区设计建设引导。因目前我国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仅对单位及居住区绿地率有明确要求,市园林局依据上位法律法规制定了《郑州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技术规定》(郑园林〔2018〕144 号),规定了三环以内的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三环以外的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5%,其中集中绿地面积须占总用地面积的10%以上。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办依规对建成区内的居住区绿化设计建设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居住区绿地率达标,提升我市居民居住环境质量。
三是建立巡查监管机制。我市目前形成了以乡(镇)办为单元,划分乡(镇)办、村(社区)和村组(楼院、街区)三级网格的问题处置反应机制,村组(楼院、街区)三级网格员负责对管辖网格进行日巡查,如若发现居住区绿地中存在枯木、断枝等问题将主动上报平台,交由责任单位处置,确保落实整改到位。
四是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我市建立了多重城市管理问题反映渠道,居民如果发现小区存在严重病虫害、枯树、断枝或因树木徒长侵占住宅空间等问题,可拨打12345、12369或向所在行政区区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反映,或可直接向小区物业、社区网格员、社区服务中心、所属街道办事处反映。责任单位将根据市民反映情况进行处置,针对专业难度较高的修剪作业,街道办事处也可联系区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进行协助。
五是促进居住区绿化管养水平提升。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每年通过组织党员进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社区开展园林知识讲座、园林植物养护技术培训、园林植物修剪技术帮扶,每年还举办绿化化行业技能评比竞赛,以评促学、以评促改,逐步提高社区绿化养护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以此提升居住区附属绿地的养护水平。
目前居住区附属绿地的设计建设,针对乔灌木与建筑间距并没有明确的国家、地方性标准。建设部2022年修编的《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对有窗建筑外墙与乔灌木中心的间距建议分为3-5米和1.5米,无窗建筑外墙与乔灌木中心的间距建议分为2米和1.5米。但设计导则仅有指导意义,不具备规范作用。下一步,市园林局将立足业务职能,加强对园林绿化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的培训覆盖面,促进居住附属绿地的管养水平的提升,为市民营造绿色、生态、宜居的居住环境。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欢迎您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11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园林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张永强 联系电话:67189509
抄 报: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