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4-00184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4-08-20
  • 2024-08-20
关于推进政府履约践诺 提升诚信政府建设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95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靳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政府履约践诺 提升诚信政府建设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政府履约监管主体(提案建议一)

答复:一是我委充分发挥市信用办作用,健全政府履约监管,制度设计,夯实制度基础,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郑政文〔2017〕129号)、《郑州市营商环境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郑信用〔2020〕1号)、《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诚信履约机制的通知》(郑发改财信〔2020〕546号),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建设监督体系,实施专项督导、横向监督、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审计的内部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以及社会群众监督的作用,强化政府决策执行诚信履约,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和承担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积极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坚持每年举办信用大讲堂,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教育公务员将诚信守约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三是将履约践诺情况作为省营商环境评价、城市信用监测预警、区域信用建设评价重要指标,并将政务诚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作为营商环境、法治政府等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开展政府履约问题排查(提案建议二)

答复:一是我市在“信用郑州”网站设立“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举报”专栏,链接“互联网+督查”平台、“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网上信访投诉平台,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涉及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违约失信投诉。

二是定期开展排查,印发《关于在全市重点领域开展政府失信行为排查和治理工作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领域,重点排查违约拖欠等行为。对发现的线索及时处理,2024年以来收到上街区人民政府、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郑东新区圃田乡人民政府违约失信等3条线索,经过我委积极协调推进,上街区政府已将欠款全部还清履约完毕,新郑市和郑东新区也均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正在积极筹措资金。

三是我市将合同履约信息纳入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印发《关于开展合同履约领域信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郑信用办〔2021〕28号),《郑州市归集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信息的实施方案》(郑信用办〔2021〕11号),依托市信用平台,及时归集合同签约双方的基本信息、签约、履约、违约等信息,目前已归集3.2万条。将违约失信信息、拖欠账款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一计入相关主体名下形成政务信用记录。同时,通过“信用中国(河南·郑州)”网站,向社会和信息归集共享单位提供查询,积极建立社会共建共用机制。

三、强化政府履约预警(提案建议三)

答复:一是开展区县(市)政务诚信监测。印发郑州市政务诚信监测指标,委托第三方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政府信用管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以及“信易+”开展情况等六个维度,对郑州市16个区县(市)进行政务诚信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发掘创新亮点和典型做法,为政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二是纳入郑州市区域信用建设评价,委托第三方按照月度对各区县(市)政务诚信情况,尤其是政府部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况、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清欠情况进行评价和监测预警,并将评价结果和建议及时发送各区县(市)。

四、加大政府履约核查(提案建议四)

答复:我市积极推动事中信用监管,制定印发《郑州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7〕105号)、《郑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郑政〔2020〕3号)、《高质量建设信用郑州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郑政文〔2022〕154号),在各类财政资金申报、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以及国有资金建设项目、资质审核、行政审批、评优评先、人大代表资格、政协委员资格等领域中,依托省信用平台大力推动在各级各部门行政事项中应用信用核查。2024年以来,完成涉及评优评先、资质审核、奖补资金等法人单位205批次10958家次;涉及文明单位复评、拟录用调任公务员、部门年度先进个人等自然人267批次15519人次。

五、提高政府违约成本(提案建议五)

答复:一是我市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提高违法失信成本,以信用平台为抓手,以惩戒措施清单为依据,在“信用郑州”网站设置专栏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推动联合奖惩系统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四级联动政务服务平台及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应用,推行“逢报必查、逢办必查”,持续优化“自动发起、响应、处置、反馈”的信用联合奖惩闭环机制,2024年以来,向省信用平台推送联合奖惩有效案例187条。

二是充分用好发展改革系统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我委将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限制各类融资项目推荐;对于存在政府失信记录的区县(市),我委取消发展改革系统的评优评先和试点示范资格、加大区域信用监测扣分权重、取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先评优资格。

三是积极推动市直相关政府部门调动职能范围内各类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政府资金支持、限制申请扶持政策、取消评优评先、限制参加政府采购等,实现失信必惩。

六、加大政府违约追责(提案建议六)

答复:为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和承担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诚信履约机制的通知》(郑发改财信〔2020〕546号),建立失信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违约毁约拖欠等失信问题的政府机构,上级主管机关加强失信政府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由主办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需要追责问责的,移交有权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确保失信责任落实追究到位。

下一步,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强化归集辖区内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与合同,将接收归集到的违约失信投诉线索第一时间转交至被投诉主体的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展核实认定,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定期开展评估通报,按所属地“即发现即转交”,持续跟踪办理情况,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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