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821951/2024-00082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4-08-26
  • 2024-08-26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20240715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宋政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您提案中关于坚决遏制企业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建议,我局深表认同,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一)关于商标信息共享平台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开设有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sbj/sbcx/),为社会公众提供商标注册申请信息查询服务。公众仅需简单注册即可通过商标号、商标名称等信息查询到商标状态,也可以检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我局也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针对相同或近似商标、专利在国内外被摹仿和抢注等情形,提前预警,及时提醒企业启动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和维权难度。

(二)关于加大商标侵权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紧盯重点行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郑州老字号及驰名商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郑州市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及打击重点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重点对象的执法保护。二是强化案件督办,建立完善交办案件工作台账,对恶意商标注册等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从严从快交办处理,保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2023年全系统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427件,其中商标和特殊标志案件394件,假冒专利案件2件,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31件,各类型案件数量均有新突破。2024年上半年共查处商标案件168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58件,有效的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协作机制作用,强化与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遇到情节严重的假冒商标案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持续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各类媒体联动和舆论引导,紧盯4·26知识产权宣传周黄金时间窗口,利用公交车辆电子显示屏、站台电子屏,出租车电子屏,地铁车厢内闭路电视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宣传;在全市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印发宣传彩页、利用有条件的临街门店电子显示屏、向民众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展开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宣传。评选、编写郑州市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五大典型案例,并通过市局公众号和相关公共平台进行发布。加强公益宣传,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虽然我们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履行市场监管法定职责,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欢迎您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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