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整治养老诈骗行为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养老诈骗行为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重视保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涉老消费市场的监管。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郑州市专项办和省局专项办的工作安排,聚焦涉老领域重点产品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违法、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扎实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为进一步保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增进老年人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健康养生门店违法营销宣传行为清查整治工作
2024年3月1日开始,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类健康养生门店违法营销宣传行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查整治,严厉整治健康养生门店存在的坑老骗老违法宣传行为,旨在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清查范围包括全市“按摩”“艾灸”“健康养生”等注册登记或未经注册登记正在经营的企业商户,重点清查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体验推介、投资理财高额回报等手段,将普通食品宣称为保健食品或药品、将一般电子产品声称为医疗器械、制造老年人身体健康焦虑等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二、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2024年4月15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依法严厉打击社会反映集中、与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金融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整治重点包括“神医”“神药”广告、线上线下金融理财广告等。
三、开展涉老消费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2024年4月28日,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我局印发《关于开展涉老消费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涉老消费市场整治专项行动。聚焦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老年用品、医疗等重点领域,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老年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涉老消费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涉老消费市场营销宣传、强化涉老产品线上消费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集中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涉老消费市场秩序,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
2024年1月至4月,我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内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防范非法集资的专题内容;二是市局及各区县(市)局在机关大厅、办事服务大厅、写字楼、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显示屏滚动播放、张贴悬挂横幅海报的形式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三是在春节、“3.15”、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彩页和宣传品的方式开展了四次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牢固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狠抓信息数据源头的归集,通过印发宣传册、发送短信微信、上门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对各类涉老市场主体加大服务和指导力度,深入宣传讲解企业年报政策,督促指导其如实填报企业基础信息、财务数据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积极联合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对从事涉老服务的相关市场主体,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级别设定不同的抽查比例,使检查工作靶向性明确、精准性突出,并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实现阳光监管和科学监管;三是依法依程序积极推进与涉老服务行业有关的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工作,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对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信用约束措施,充分发挥联合惩戒威力,助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和健康有序发展,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严厉打击坑老骗老违法行为,规范“银发经济”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既利当前又惠长远。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涉老消费市场的监管,为老年人打造更为放心、更为安心、更为舒心的消费生活环境,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