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4-00197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4-09-04
  • 2024-09-04
关于推动建立以碳排放双控为核心的‘双碳’基础性制度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104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郝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立以碳排放双控为核心的‘双碳’基础性制度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央、省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系列决策部署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要求,2023年9月25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统计局签署关于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夯实碳排放强度等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数据、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2023年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

同时,为切实做好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10月底在全国选取了8个省份,作为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先行先试地区,我省是试点之一。省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于2024年2月3日,印发了《河南省碳排放双控先行探索工作方案》。

碳排放双控考核是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基础支撑,经与省发展改革委沟通,此项工作涉及省市县三级综合考核,全省执行统一标准,不建议地市另行制定实施方案,待省方案出台后,各地市认真抓好具体落实。

二、市级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一)国家、省相关文件印发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做出了重要批示。根据各级指示精神,市发展改革委迅速与省发展改革委进行了沟通,并认真对文件相关精神进行了研学,同时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统计局、工信局等单位进行了会商,结合我市碳达峰政策体系建设情况,及时将此项工作最新精神贯彻融合到我市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中。

(二)为进一步增强我市领导干部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理论基础,市发展改革委与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2月联合举办了高质量发展县(处)级干部专题研修班,邀请专家对“双碳”工作进行专题授课,为接下来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三)为优化考核机制,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约束,增加能耗总量弹性管理,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根据省有关要求,印发了《郑州市“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将原来的年度“双控”考核,转变为以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成情况为主的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

(四)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一方面加强对相关企业填报原料用能消费量的督促指导,推动相关企业严格落实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另一方面在开展“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完善碳达峰方案体系,建立健全全市碳达峰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督促各项重点任务按时完成。组织全市各碳达峰试点县、试点园区、试点企业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研究开展碳中和试点建设,走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碳达峰碳中和建设路径。二是积极开展碳中和城市研究工作,将“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政策方案专题研究课题”列入部门预算,研究建立碳普惠制度,倡导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三是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组织重点区域、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诊断,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对标活动。督促企业淘汰落后产品设备,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四是加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以郑州市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为契机,以巩义市、上街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培育壮大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企业,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为我市双碳工作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郝琦委员,希望继续关注我市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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