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86/2024-00053
  • 郑州市水利局
  • 提案,政协提案,答复
  • 2024-09-25
  • 2024-09-25
关于建议出台《郑州开封周口市贾鲁河保护利用条例》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898号提案的回复

拓新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出台《郑州开封周口市贾鲁河保护利用条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贾鲁河在整治好的同时更要保护好利用好,更好发挥贾鲁河的综合效益。我们也认为更好发挥立法在贾鲁河水生态保护、灾害防治及防洪排涝中的作用是十分关键的,切实与开封、许昌、周口等市就贾鲁河保护进行协同立法尤为必要。目前,此项工作已经谋划部署并开始实施。

一、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推进会议,听取了郑州、开封、许昌、周口四市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单位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印发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工作方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指出,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已经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对这次协同立法高度重视。

一要深刻认识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的重要性。开展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贾鲁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防御洪涝灾害,保障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观需要,是省人大常委会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贾鲁河是河南中部地区一条骨干排水河流,承担着防洪除涝、农业灌溉、生态保护等重要功能,实际中存在的防洪能力、河道排水、上下游协同等问题,迫切需要协同立法予以解决。

二要把握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一是立法形式。这次协同立法采取“条例+决定”的形式。郑州市2020年出台了贾鲁河保护条例,虽然施行时间不长,但客观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综合治理也面临着新任务、新问题,很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开封市、周口市需要制定条例;许昌市河道不长,这次以决定形式参与协同立法。二是立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一致性条款,要制定好堤防工程管理、防汛除涝、水质保护等基础性内容,把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以法规形式予以固化。其次是协同性条款,贾鲁河保护应当是协同推进的,立法要在协同应急、协同防洪、协同治污、信息共享、智慧平台综合运用等方面明确规范。最后是特殊条款。各市具体情况不同,要结合实际来制定法规。贾鲁河在郑州市流经主城区,河道两侧管理任务重,在周口、开封两市农业灌溉任务重,另外还有通航、文化传承等实际需求。这就需要各市立足实际,认真研究论证,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法律规范。三是立法关键。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四市提出了贾鲁河规划、防洪防污、水质保护等问题,立法的关键就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提升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时间安排。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方案,四市的法规11月份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封、周口两市要在8月份一审,10月份二审,郑州市属于修订法规,许昌属于做出决定,要把握时间节点,加快立法进度。

三要加强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立法领导小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已经成立贾鲁河协同立法领导小组,法制委、法工委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王新民同志是具体领办人。会后,各市要围绕会议精神,及时汇报,研究制定下一步推进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问做好立法工作。二是建立联动机制。要建立横向、纵向协调推动机制,同步开展调研、起草、审议、施行等立法活动,以及法规出台后的同步执法、同步监督等。要发挥好信息平台作用,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协商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确保立法工作有序推进。郑州市要发挥好带头作用。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特别是听取河道沿岸村庄、群众和河长、段长的意见建议,共同努力把情况摸清,把问题吃透,确保法规务实管用。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吉炳伟指出,区域协同立法是落实全国人大要求、推动地方立法创新的重要举措,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报经省委同意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这次立法,可以借鉴去年卫河流域协同立法的成功经验,具体概括为以下三点:一要“三统一”。一是统一法规名称。明确主题、方向一致,是开展协同立法的基础前提。二是统一原则要求。各市法规的立法原则要表述一致。只有立法原则、立法精神的协同,才能实现立法规范、立法内容的协同。三是统一共性条款。共性条款能统一的一定要统一,郑州市作为牵头单位,起草的初稿就是几个市协同起草的“蓝本”,这个“蓝本”主要是共性条款的“蓝本”,要在共性条款上多下功夫,研究透、写准确。二要“三规范”。一是规范章节设置。各市可以文本有侧重、条目有差异,但不能随意发挥,章节设置的大致顺序要规范。二是规范协同条款。协同条款的表述可以不一致,但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基本理念要保持一致,不能出现同一个流域内一个地方制定的条款与其他地方的条款“冲突打架”的情况,坚决避免抵触性、矛盾性条款。三是规范个性条款。个性条款可以从当地实际出发、体现特色需要,但条款内容应当让其他市能够接受。三要“五同步”。一是同步起草。各市起草组要统一步调,抓紧起草法规草案。二是同步审议。确保10月份在本市完成法规审议。三是同步审查。要实现11月份的省人大常委会对四市法规同一批次的审查。四是同步宣传。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立法与宣传工作相结合的意见,做好法规全过程的宣传。五是同步施行。法规施行日期要一致。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责任落实,抓好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这部法规立好。

二、省水利厅工作情况

(一)“7·20”后贾鲁河治理情况

郑州“7·20”特大暴雨后,为系统解决流域防洪标准低、河道排涝能力不足、工程隐患多、控制性工程缺乏等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投资74亿元实施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于2021年11月26日开工,2023年12月28日完工,新建堤防91.31千米,加固堤防199.72千米;疏浚河槽147.44千米;岸坡防护72.21千米;修建拦河闸4座、排水闸120座、引水闸14座、分洪堰1座;修建桥梁25座、防汛道路295.07千米。全线实现堤防达标、堤线闭合,河道防洪能力大幅提升,形成“提、蓄、滞、节、排”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后曹闸以上河段达到100年一遇、城区段达到50年一遇、其他河段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全线达到3年一遇除涝标准,基本解决了贾鲁河、双洎河防洪标准低、河道排涝能力不足、洪水倒灌等问题,为确保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沿线重要基础设施、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及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水利基础。

(二)流域协同立法谋划建议

借鉴卫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的成功经验,再续我省流域协同立法的新篇章。

一是从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的系统思维统筹谋划,坚持生态共治、发展共享,为贾鲁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落实“四水四定”,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完善措施,强化管控,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均衡发展。

二是着眼贾鲁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进行制度设计,突出流域水环境治理。解决管理上条块分割,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协调不力,管堤防不管水面、管水面不管水质、管水质不管功能,贾鲁河统筹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缺乏联动机制,制约了区域协作效能的发挥。

三是将巩固提升流域水治理成果作为立法目的之一。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是我省“7·20”特大暴雨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项目和标志性工程,要通过立法形式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切实保护好、利用好各种水利工程设施,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将贾鲁河打造成为造福两岸人民的幸福河。

四是加强贾鲁文化传承弘扬。贾鲁河流域是人类早期活动的重要区域,是诗经文化、古都文化、大运河文化的交汇地,红色文化遗产的富集地,要深度挖掘文化价值,打造富有流域特色的文化高地。

五是贾鲁河流域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关规划的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推进贾鲁河流域绿色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相关工作。

三、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贾鲁河郑州段基本情况

贾鲁河发源于新密市山区圣水峪一带,经尖岗水库、西流湖流经市区北部,向东经中牟县入开封市,至周口市入沙颍河,最终汇入淮河。市内流经二七区、中原区、高新区、惠济区、金水区、郑东新区、中牟县,郑州境内河段长137公里,流域面积约2750平方公里,金水河、索须河、七里河、熊耳河等是贾鲁河的支流。2016 年初,市委、市政府投资近200亿实施贾鲁河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对尖岗水库下游至中牟县大王庄弯道河段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包括河道整治、生态绿化、截污治污、水源工程等四部分。为巩固贾鲁河治理成果,提升贾鲁河治理水平,我市于2019年制定《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统筹推动沿河国土空间协调发展,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和格局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去年年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研究全省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时,对涉及贾鲁河保护的相关省辖市,明确提出协同立法任务。对此,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在11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上,补充增加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作为今年的审议项目;及时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沟通,并多次组织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了解《条例》实施情况,研究需要修改完善的问题;与开封、许昌、周口等市多次沟通协调;赴新乡、焦作就卫河保护协同立法考察学习;收集研究外地协同立法先进经验,并汇编成册;组织召开协同立法工作动员会,成立协同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对贾鲁河郑州段进行全线调研,进一步了解《条例》实施效果及需要协同立法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郑州市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加强与开封、许昌、周口等市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相关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及时将本次会议精神及协同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汇报,积极争取市委支持。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一方面,加强四市人大之间沟通联络,推动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加强与淮河流域管理机构、市政府及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调研起草工作,确保这项立法任务高质高效推进。三是明确立法方向。认真总结我市贾鲁河保护立法的经验做法,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考察调研方案,学习借鉴外地协同立法先进经验,为协同立法提出针对性、可行性立法意见和建议。四是注重精准立法。紧扣贾鲁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关键,针对上下游管理不统一、治理不同步、标准不一致等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形成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左右岸合力,推动贾鲁河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高质量发展。

四、郑州市水利局工作开展情况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按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部署,我市将与开封、许昌、周口等市就贾鲁河保护进行协同立法。为了统筹开展工作,加快协同立法进程,市水利局已经成立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对应的郑州市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工作专班和起草工作专班,包括了总工程师、分管法规工作的局领导和水利工程运行保障部门的骨干人员,共同参与协同立法工作。目前已多次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召集的会商、调研等,前期各项工作已稳步开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做好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工作,及时提供水利部门的业务支撑,充分发挥好水利部门在立法中的职责和作用,为全面保护好、利用好贾鲁河,更好发挥贾鲁河的综合效益贡献水利部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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