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4-00063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政协提案
  • 2024-09-27
  • 2024-09-27
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地区消防安全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2024068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姚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地区消防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衷心感谢您对高层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近年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到业主、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诚如您在议案中所提,目前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存在消防设施损坏、占用消防车道、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物业履职不到位等现象,整体消防形势不容乐观,针对这种情况,结合我局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关

一是应审尽审。严格执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制度,不得擅自改变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审查的项目范围应与建设单位申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范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调整、拆分。二是严格落实技术标准。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应全面审查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建筑类别、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构造、安全疏散设施、灭火救援设施、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防火、消防用电及电气防火、防爆、建筑装修和保温防火等内容,编制深度不够,存在违反国家、省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意见。三是审验一致。消防验收应严格按照“审验一致”的原则开展,消防验收内容与消防设计审查内容必须一致。设计变更的,应有消防设计变更单及其经原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单位出具的技术审查合格意见或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意见。发现不符合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存在违反国家、省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不得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特别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更要提高消防验收质量,避免产生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

二、开展全市高层建筑领域大排查

为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城建局、市应急局、市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了《全市高层建筑电缆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高层建筑电缆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对郑州市所辖的6县9区行业主管部门做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了排查整治重点。通过制定常态化电缆井监管方案,将排查工作纳入到日常检查工作范围,不断巩固电缆井排查整治工作战果,全市累计排查高层建筑建筑4719栋,排查电缆井数量19469个,发现问题隐患数4184个,责令限期整改198处。接下来继续加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督促隐患整改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三、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排查

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安委会有关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开展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从2024年1月份开始,我局各有关单位和16个县市区开展了为期2个多月的安全排查整治活动。我局组成四个检查组,采取“行业主管+技术专家”的形式,共28次以“四不两直”形式深入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对单位开展巡查督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其间,我市还与洛阳市开展了交叉互检活动。各类问题整治均已落实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责任单位,督促限期整改销号。

四、强化宣传,提升居民意识

联合房管部门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责任,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及时清理消防通道障碍物及停放车辆,做好消防车通道管理,严禁违规停放和占用消防安全通道行为,通过小区、显示屏、电梯楼宇等循环播放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持续打通住宅小区“生命通道”。借助微型消防站对外开放,举办消防竞赛、消防演习等形式,加大对企业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其能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姚委员,市城建局充分认识到抓好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局将扎实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健全完善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全过程监管机制,围绕建筑施工、消防验收、高层住宅等重要领域,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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