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24-00036
  • 郑州市财政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4-09-25
  • 2024-09-25
关于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护航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2024065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冯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护航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已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业保险是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郑州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乡村振兴。2023年5月底的夏粮抢收和小麦保险理赔工作中,市财政坚持先“核”后“赔”总原则,通过成立专班、现场督导、预拨资金、日报跟踪等多种措施,力争最大限度保障夏粮抢收、最大限度减少农户群众损失,提前完成全市理赔任务。

一、加强政策宣传,提升农民认识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认识。2023年以来,市财政局、市农委多次赴各区县(市)调研座谈、实地考察农业保险工作,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讲,推动财政和农业(畜牧)主管部门、承保机构以及农户之间的信息共享;同时,结合党建活动,赴各县(市)开展农业保险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农户普及农业保险政策。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合力。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市林业局、市金融局和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立足全市农业保险联席工作会议,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各部门立足职责、发挥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提高承保数据审核效率,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保险运作,提升服务水平

市财政局通过加强绩效管理、每年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引导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加强基层网点建设、提升投保和理赔服务水平。目前,在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体系中,强调对于三大主粮以及生猪等主要险种的投保率、承保机构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和理赔公示透明度、以及参保农户满意度等指标考核,着力督促各承保机构加强对保险理赔透明度,提升农业保险理赔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加大政策扶持,创新保险险种

一是制定完善特色农险政策。2021年7月,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21〕80号),设立特色农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2022年,市财政局、市农委等5部门出台《郑州市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方案(试行)》(郑财农〔2022〕8号)和《郑州市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郑财农〔2022〕27号);从2024年起,郑州市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选定、保险险种备案等工作将由省级统筹确定,郑州市负责具体实施,每个区县(市)承保险种原则上不超过3种。二是积极探索价格保险试点。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积极探索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产品,先后赴大连、广州等地调研学习,研究制定我市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试点实施方案,选取生猪养殖产业规模化较好的新郑市作为我市首个试点区域开展试点,积极推动成本保险向收入保险转变。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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