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58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政协提案
  • 2024-09-26
  • 2024-09-26
关于整合资源提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092号提案的回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2024009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黄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资源提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良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撑。

一、用好“大格局”政策思维,做好政策实施前科学评估,因地制宜开展投建工作

落实情况:2024年2月23日上午,何雄市长在市政府三楼党组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听取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明确要优化存量设施,因地制宜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明确了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农委参与,对工艺复杂、不符合实际、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的已建设施,因站施策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2025年底前完成分类整改,确保设施长期、经济、稳定运行。要因地制宜,对技术工艺不合理的设施及时优化调整处理工艺;对因村庄污水产生量极低或锐减的,设施就地改造成三格式化粪池;对村庄常驻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设施无必要运行的,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二、做好“大数据”系统集成,做好农村污水生活污水“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落实情况:我市按照国家、省工作要求,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建设了“郑州市土壤环境监管平台”数据管理系统,平台农业农村模块包含“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等多个细分板块工作,已经实现任务发布、过程控制、成果显示等全过程基础档案数字化,并通过设置不同模块做好关联查询、资料上传等基础工作。

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慎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负责对实际日处理水量500吨及以上的集中处理设施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对实际日处理能力100 吨—500吨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出水量、视频在线监控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三、用好“大项目”管理思维,重塑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体系

落实情况: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年—2025年)的通知》(郑环委〔2024〕2号)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系统部署,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强化推动整县运维,加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公众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形成了主体明确、各方责任清晰的管理机制。

四、坚持“大市场”运营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适时调整运营模式

落实情况:我市明确要完善县域规划,各区县 (市)要切实履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体责任,按照《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年—2025年)的通知》(郑环委〔2024〕2号)要求,在评估基础上对原有县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坚持城乡统筹、因村施策、经济适用,进一步调整优化原有集中式设施的处理工艺,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到2024年底前要实现整县运维,优化第三方运维单位至1-2家,鼓励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公用事业集团等市属平台公司参与农村生活治理设施运维服务

下一步,针对您所提其他尚未落实的建议,我市将进一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可行的将尽快在具体工作中予以细化部署实施,继续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全民治污,确保完成国家、省政府下达的农业农村攻坚目标,打赢农业农村攻坚战。

以上是我市就您所提出的“关于整合资源提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的提案”落实情况,欢迎您继续关注监督我市的环境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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