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59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政协提案
  • 2024-09-26
  • 2024-09-26
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400号提案的回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20240400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郑州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良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撑。

一、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果(提案建议一)

落实情况: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年—2025年)的通知》(郑环委〔2024〕2号)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系统部署,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强化推动整县运维,加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公众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形成了主体明确、各方责任清晰的管理机制。2024年底前要实现整县运维,优化第三方运维单位至1-2家,鼓励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公用事业集团等市属平台公司参与农村生活治理设施运维服务。

进一步完善县域规划。在评估基础上对原有县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坚持城乡统筹、因村施策、经济适用,进一步调整优化原有集中式设施的处理工艺,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二、坚持因地制宜,优选治理技术(提案建议二)

落实情况:进一步优化原有设施。督促指导各区县(市)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立足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对原有设施进一步优化调整工艺,审慎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确保设施长期、经济、稳定运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对技术工艺不合理的设施及时优化调整处理工艺;对因村庄污水产生量极低或锐减的,设施就地改造成三格式化粪池;对村庄常驻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设施无必要运行的,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保障(提案建议三)

落实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农村生活污水资金支持,2024年第一批专项债申报工作全力支持该领域申报,涉及农村生活污水相关的项目积极协调。积极推综合水价改革。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已收集整理、学习研究国家、省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制度的有关文件;与新郑、登封、巩义、荥阳等地区沟通对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现状,同时要求各区县(市)加强对本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摸底了解,为后期的基本情况调研做准备。

四、注重日常维护,解决治理难题(提案建议四)

落实情况:我市出台了《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规范设施运维,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业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市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检查行动,对区县(市)履职尽责情况、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情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发现问题均当场交办,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制定了《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惩办法(试行)》《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惩计分细则(试行)》,明确了以奖励为主的基本原则及奖惩措施,对日常监管及运维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每半年对区县(市)政府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进行排名奖惩,根据排名结果进行财政奖励或扣款。通过财政奖惩压紧压实区县(市)政府主体责任,倒逼其投入资金,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不断巩固提升运维成效。

五、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提案建议五)

组织开展了“六五”环境日、“美丽郑州,我是行动者”等环保宣传活动,并不定期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手段,大力宣传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下一步,针对您所提其他尚未落实的建议,我市将进一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可行的将尽快在具体工作中予以细化部署实施,继续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全民治污,确保完成国家、省政府下达的农业农村攻坚目标,打赢农业农村攻坚战。

以上是我市就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的提案”落实情况,欢迎您继续关注监督我市的环境治理工作!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