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090/2024-00027
  • 郑州市林业局
  • 政协提案
  • 2024-06-27
  • 2024-07-01
关于“加快绿道建设 打造美丽宜居郑州”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20241045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宋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绿道建设 打造美丽宜居郑州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郑州市生态廊道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结合林业部门的职责,对提案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生态廊道建设情况

2012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高标准打造了覆盖全市域的三级生态廊道网络,突出两环三十一放射、高速公路、铁路、水系、出入市口的绿化提升,依托道路、河流、水渠,推进生态廊道网络化建设,结合生态水系、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形成生态路网、生态水网和高标准农田林网“三网”。十三五期间,重点对高速及国道、省道等生态廊道绿化提质提升,进行两侧绿化加宽加厚、增绿彩化和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现过境干线公路廊道林荫化、景观化、网络化。

2021年以来,重点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对惠济区江山路以东至中牟县狼城岗段,东西长76.5公里,黄河大堤两侧500-600米范围内的生态景观进行了提升改造,清除了垃圾、杂草、枯枝、死树,修建了骑步道、节点驿站等休闲游憩服务设施,增加了花草地被,打造了“两脉、三带、四区、多节点”的生态景观,系统解决了黄河大堤两侧生态景观“南北五带不协调,东西四区不连贯”的问题,建成了起点广场、天河秀林、来潼赏花、八堡驿站、马渡观河、杨桥月季园、郑东水中心、万滩休闲厅、赵口听涛、九堡揽胜等多处靓丽的景观节点,黄河大堤两侧的生态景观已发生了显著变化,目前已成为市民休闲的好地方。

近年来,我市生态廊道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当前生态廊道建设也面临新形势。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于2020年9月10日、11月17日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通知》(国办明电〔2020〕24号)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要求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并且对已建成的生态廊道,涉及违规占用耕地的,要求5年内整改恢复为耕地。大规模实施生态廊道建设提升难度较大。

二、当前及下步的主要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完善现有生态廊道。《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24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4〕33)文件明确要求,做好生态廊道完善提升和养护工作,以沿黄生态廊道、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等为重点,推进沟、河、路、渠生态廊道完善提质,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养护管理,科学利用管理房、广场等公共空间,开展开发利用,完善标识标牌,做好便民服务。

二是积极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以嵩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嵩山国家地质公园、嵩顶国家森林公园、始祖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森林公园以及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为主体,谋划实施森林绿道、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连通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旅游景区,构建森林公园(游园)体系。

三是强化廊道管理。持续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态廊道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14〕41号),按照“属地建设、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地制定生态廊道管护管理细则,落实管理责任,保障管理经费,健全管护队伍,实现有效管护。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也希望今后能多关心、多支持、多对我们林业生态廊道建设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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