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4-00260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协提案
  • 2024-07-30
  • 2024-07-30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善就业政策 促进我市就业增长的提案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4091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增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就业政策 促进我市就业增长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5月2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近年来,在郑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就业形势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仅202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3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3万人的110.6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7.8%;全市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稳岗就业2.7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95%。稳住了城乡就业基本盘。

关于您提出的改善就业政策的建议。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我局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4〕19号)规定,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在全面梳理已出台稳就业政策基础上,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变化,立足郑州实际,正在起草制定郑州市《关于做好2024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完成了初稿起草和征求意见,拟于近期提请市政府研究。该通知拟聚焦稳岗扩岗、保障重点群体就业、优化就业服务、加强组织保障4个方面,出台一系列稳就业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有:

一是全力支持稳岗扩岗。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民营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招用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按规定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400万元。

二是全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青年创新创业行动,组织动员在郑企事业单位推出至少20万个就业岗位、集聚20万名青年人才,统筹实施政策性岗位招录(聘/募)计划。加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建设,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独自开展及其与高校联合开展的招聘活动,按规定给予补助。组织实施国债项目时,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农村低收入群体就近就业。对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是全力优化就业服务。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以筹备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为牵引,引导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优化调整产业学院、专业设置、培养模式。创新人才评价开发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特级、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技能人员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组织开展郑州市高层次人才、产业骨干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遴选工作。布局基层就业服务网点,因地制宜自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乐业小站。五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市场秩序,同时指导用人单位规范招聘组织。

四是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将稳就业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集中督查内容。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组织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监管核查。 提升工作质效,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积极汲取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郑州市《关于做好2024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提交市政府研究。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指导郑州市稳就业工作。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2024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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