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丽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娱乐场所监管力度,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的根本要求。近年来,我局按照省、市各级党委、政府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每年都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专项工作列为全年重点,持续开展了《校园周边娱乐经营场所专项整治》《暑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专项整治》《闪电行动》系列等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文化市场领域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特别是今年以来,根据省文旅厅,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郑州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治理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文化市场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制定长效监管机制。围绕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管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活动的管理,重点查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营业性演出涉未成年人、内容低俗网络表演、涉未成年人有害网络动漫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加强网络文化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清查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网络游戏等网络文化市场。对郑州市在册的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进行摸底排查,完善《郑州市网络文化市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监督重点台账》,排查工商经营经营状态,共巡查3164家(次),共排查未注销吊销821家、注销260家、撤销1家、吊销63家、无工商信息8家。二是聚焦重点任务,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按照“全场所覆盖、全员覆盖”的工作要求,坚持无盲区、无死角,及时掌握经营场所动态变化。加大市场监管执法频次和力度,安排专门执法力量对网吧、KTV、电子游艺场所不间断巡查检查,强化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并留存照片、检查记录等证据。安排专人通过采取调取监控、省文网卫士技术监管平台实时远程监控等方式,排查网吧场所上网情况,发现未成年人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核实查处。今年以来,郑州市文化执法队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2.1万余人次,检查网吧、娱乐场所等文化经营单位7290家次,发现问题601家次(处),现场整改问题 540家次(处),限期整改51家次(处),立案10起。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组织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向群众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通过各文化执法大队建立的行业微信管理群、电话通知、下沉一线等方式,督促所有网吧开机画面显示“禁止未成年人上网”等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利用网吧、娱乐场所屏幕、电脑显示屏播放未成年人保护信息 20余万次。在教育培训机构集中区域,向群众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呼吁家长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履行好家庭监护责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针对田委员提出的关于混业经营管理、新型业态的管理、强化宣传和联合执法等问题,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混业经营的问题。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传统大众娱乐业经营出现困难,为了维持生计,很多业主做起了混业经营模式。像台球厅里从事演唱,酒吧里从事歌舞等形式,这些混业经营的出现,一方面从单一经营向多元业态文化综合体转变,打造集新业态、新空间、新体验为一体的台球、酒吧文化消费中心,为更多年轻消费者提供新的消费方式。另一方面,也为有偿陪侍,赌博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温床,给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也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制造了隐患。鉴于此,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文化等政府部门应该加大联合查处力度,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酒吧违反卫生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安部门重点查处有偿陪侍、吸毒、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行为,文化部门重点查处是否有演出售票,演出内容是否违规等行为。
二是文化新业态的管理问题。文化新业态给群众提供了崭新的休闲娱乐渠道,未成年人也能从中有很好的体验,比如像剧本杀的推理等。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暴力、凶杀、色情,以及不良内容导向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和青少年成长环境。建议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维护新兴业态的健康发展。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做好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的剧本娱乐活动内容管理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公安机关做好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好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剧本娱乐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同时,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三是大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要继续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违法违规活动的查处,重点检查学校周边设置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行为。定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将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采取现场宣讲、下发动漫画宣传页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切实增强文化市场经营者在预防未成年人保护上的主体责任和意识。联合公安、属地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案件互商机制、案件移交机制等长效监管制度,形成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整治合力,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文化市场领域得到有效治理。
感谢您对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